本报讯(记者 郎晶晶) 11月2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质询会议,就9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部分水利项目土地要素保障不及时影响项目落地问题的质询案》,对省自然资源厅进行质询。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小三主持会议。
会议宣读了质询案,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作答复。6名提出质询案的委员围绕部分水利项目用地报件报批周期长、个别项目违法违规用地、项目选址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畅、用地指标保障不够等问题接连发问、深度追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逐一答复。
随后,提出质询案的委员对答复进行合议和满意度测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合议测评情况汇报后,召开全体会议公布测评结果为“满意”。副省长郭大进代表省政府发言,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省自然资源厅要认真研究办理质询意见,以此次质询为契机,加强对水利项目用地工作指导,不断改进优化项目用地办理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水利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要坚持同题共答,对照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形成支持水利项目建设的工作合力。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监督,完善人大质询工作程序规范,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国英、王树芬、徐彬、任军号、罗红江、杨亚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李志明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