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帆) 2018年12月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侨联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联合召开云南省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调研会议,研究部署云南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 据介绍,目前我省有归侨侨眷50余万人,海外侨胞250余万人,是全国第5大侨乡。近年来,涉侨涉外纠纷逐年增加,且因其“审理难、化解难、送达难、证据收集难”的特点,制约着法院工作的有效开展,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侨胞侨眷的权益保护。 2018年3月,中国侨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我省作为第一批11家试点的省份之一。随后,省高院与省侨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云南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方案》,确定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昆明市官渡区、腾冲市、河口瑶族自治县、麻栗坡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腊县、宾川县、瑞丽市、陇川县、泸水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等地的法院和侨联为试点单位。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使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成为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成本的重要载体,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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