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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云关注·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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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延伸
法治宣传“接地气”“有生气”

    “双语”法律条文橱窗、村规民约墙、善行义举榜……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松树寨村委会芒晃村民小组,“见证——改革开放40周年云南法治建设发展印记”采访组成员被村里无处不在的法治元素和浓厚的法治氛围深深吸引。

    据介绍,村民小组长30岁出头,他4年前当选时,村里脏乱差,喝酒、赌博、偷盗之风盛行。要管理好村子,先从眼前的环境卫生管起,于是他从自己做起,每天推着两轮车清扫村中道路。时间久了,其他村民看在眼里,心里觉得过意不去,纷纷加入打扫卫生的行列。如今,村中道路整洁宽敞,房前屋后井井有条。

    芒晃村从后进村到先进村、文明村、法治村的蜕变,除了有像村民小组长一样执着坚持的村干部带头,还得益于德宏州全面推广的法治宣传“民族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讲解法治、用民族文字阐述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

    “德宏少数民族群众多,法律宣讲如果刻板地讲法律条文,群众听不懂、学不进去,效果也不好。”芒市司法局局长王尚所说,用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讲,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样才能让法治宣传“接地气”“有生气”,边远山寨少数民族群众才听得懂、传得开、用得上。

    “民族五用”工作法确保了宣传队伍群众化、宣传语言鲜活化、宣传内容精准化、宣传方式本土化、宣传方式多样化。截至目前,芒市共有以少数民族干部为成员的普法讲师团3个、成员39人,法治宣传员2516人,“七五”普法以来共开展主题宣讲1100多场次。

    通过“民族五用”工作法,芒市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逐年提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逐渐形成。

    本报记者 尹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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