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明)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自2008年该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共审理各类涉环保案件168件。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2014年之前称环境保护庭)是中国最早设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之一,截至2018年12月20日,共审理各类涉环保案件168件,其中民事74件(含公益诉讼9件)、刑事87件、行政5件、执行2件。 所审理的环境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罪,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滥伐林木罪等案件类型。 所审理的民事案件中,主要涉及采矿权、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资源类买卖、承包、联营等合同纠纷;所审理的行政案件类型主要为行政不作为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杨越介绍,过去10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非法采矿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在全国首创“异地补植”模式来达到生态环境总量平衡,解决了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修复不对应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