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鑫 对全国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经验进行总结交流,研究部署落实今明两年“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要突出抓好“三农”工作各项硬任务的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同时强调要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治理不良社会风气。最近,我们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以及省委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到一些农村进行调研。大家有一个共识: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必须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移”迷信之风、浪费之风、攀比之风等,“易”陈旧的婚俗、丧俗、习俗等,特别需要抓好“七化”。 移风易俗之“体”需明确化 风俗是一种地域文化,是影响一个地区发展的软实力之一。移风易俗要落到实处,关键是要明确移风易俗之“体”。 明确组织主体,抓好党员干部这个带头的主体。严格落实“以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风民风转变”的要求,坚持“政府管起来”与“社会动起来”“党员担起来”与“群众跟上来”相结合,通过党员家庭在举办或参加丧事活动时严格执行村规民约,在村党员会议和村民大会上“现身说法”,鼓励和引导周围群众在婚丧活动中厉行节俭,杜绝奢靡之风。如漾濞彝族自治县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擎旗挂帅,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会泽县待补镇以镇为主体,各村唱主角,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典型带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 明确监督主体,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地纪委、督查办对移风易俗工作等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如漾濞县纪委加大对顶风违纪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通过抓典型,形成“红线意识”,起到震慑作用。 明确宣传主体,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党委宣传部牵头,组建宣传队伍,通过村民大会、党员大会、入户走访、串门聊天,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容易接受的方式,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把移风易俗的政策讲全、讲细、讲透。如元阳县在各类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让大家“看得明白”“记得牢固”,同时在电视台曝光违规大操大办等不良现象。 明确参与主体,以公众参与为动力。重视公众在移风易俗中的建设主体作用、创造主体作用与评价主体作用,让公众参与成为持续推动移风易俗的内在驱动力。砚山县阿猛镇通过公众参与,摈弃“吃不完的菜、还不完的情”的婚嫁喜庆、生日宴会的旧习俗,树立新风尚。 明确践行主体,激发村民的内生动力。如楚雄市大过口乡磨刀箐村委会推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全村家家户户、老老少少都参与移风易俗活动,群众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变。 移风易俗之教育需深化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立足当代云南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进行教育。 道德教育需要深化。重视道德的教化功能,注意掌握分寸和尺度,进而让新风俗、新风尚潜移默化地成为群众认同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如瑞丽市在边疆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既依托自然资源,又充分发掘和保护民族宗教文化,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善作善成,形成乡村新风俗。武定县万德乡派人进入村、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讲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讲述陈规陋习的危害。 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需要深化。一些地方建立“新风”讲堂,通过播放宣传片、身边典型人物讲述先进事迹等形式,让群众接受移风易俗教育。如楚雄市大过口乡党委、乡政府通过宣传教育,转变了部分群众的“等靠要”思想,改变了“苦一年、吃一顿”的行为,基本消除了争当“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现象。 “三观”教育需要深化。对村民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科理论的教育。结合新时代基层干部群众的理论需求,加强政策宣传、知识传授,提高乡村群众人文素养。如大理白族自治州编写具有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读本,开展“社科普及周”基层延伸行动,组织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对村民进行党的理论教育和社科知识教育。 移风易俗之载体需强化 农村的社会结构主要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农民固守土地而居,形成相对熟悉的社会群落,在这样的社会群落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活动,因熟悉而成为习俗。若要改变习俗中的陈规陋习,需要强化载体。 以现代治理为载体。将移风易俗的推进有机贯穿于现代治理的各个方面与全过程,实现移风易俗推动与现代治理运行的同步实施,进而找到移风易俗的具体实现方式,从而增强移风易俗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如石屏县阿希者村委会用“村民格言”作为载体。大理州以乡村歌会、乡村运动会、送文化下乡为载体,引导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活动,统筹推进乡风文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风文明,创建一批乡风文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 以抓基础为载体。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按照每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有活动室、活动广场等“八有”标准要求,打造载体。元阳县按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要求,实施环境整治、乡风文明两大工程,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以宣传橱窗等为载体。在县城、主要入城口、公路干道沿线等设立大型宣传广告牌,让更多的群众知晓移风易俗的举措。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文明创建工作就是利用这种平台,“扮亮”边境村寨。 以“六大工程”为载体。如大理州委实施理想信念教育工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程、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程、培育时代新风工程和乡风文明保障工程。 移风易俗之活动需多彩化 农村的移风易俗,要转变人的观念,需要开展多彩化的移风易俗活动。 文艺活动的多彩化。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民间文艺团体,围绕移风易俗这一主题,创作快板、小品、舞蹈、歌曲等文艺作品,深入村、组巡回演出,村民在欣赏文艺节目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移风易俗教育。 家风家教的多彩化。近年来,我省16个州市的宣传部门开展了重视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活动,尤其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对于廉政建设的作用。 民俗活动的多彩化。如红河县开展哈尼族多声部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举办哈尼族“开秧门”大型民俗文化活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编自演《稼依人民唱起来》《我想有个温暖的家》《妈妈,我想您》《做知恩感恩的稼依人》《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到老》等节目。 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姚安县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开展卫生活动。从增强卫生意识、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入手,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农民生活质量,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移风易俗之渠道需多样化 运用好传统媒体渠道。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权威优势,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有关政策、活动进展、创新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运用好文化广场等渠道。在村文化广场立起移风易俗宣传牌、宣传栏;利用民房墙体和院墙,绘制移风易俗内容的宣传画;利用大喇叭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灵活用好召开会议、走访到户等渠道。广泛征求村民对移风易俗工作“如何做、怎么做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村民参与移风易俗行动的融入感、责任感,将移风易俗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中,形成农村层层发动、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良好局面。 运用好现代网络渠道。利用农村远程教育网,开辟专题专栏,宣传移风易俗。建立微信群,农村宣传委员定期发布移风易俗信息,吸引农村青年参与进来。如我省组织部门和基层党支部利用“云岭先锋”平台向社区居民发送短信。 注意采用老百姓喜欢的形式。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驻村扶贫工作队经常性开展“火塘夜话”、庭院座谈等民情恳谈活动。 运用好科技文化普及渠道。把文化知识、卫生知识、农业实用科技知识普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农村群众自治性组织、文化阵地和各类培训站点为平台,让村民学文化、学技术。 移风易俗之成果需长久化 从一定意义上说,乡村移风易俗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移风易俗的成果需要长久坚持和巩固。如德宏州“倡导文明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移风易俗活动开展以来,取得良好成效,其关键在于对移风易俗之效果的巩固。 通过村规民约来巩固成果。如元阳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制定丧事简办、喜事新办标准,巩固移风易俗成果。 通过监督来巩固成果。安排专人监督、落实此项工作,推动村民自主管理,相互监督。同时,辅以奖励办法,促使群众自觉形成相互监督、相互管理的格局。 通过精神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等工作来巩固成果。如双柏县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注重常态长效、落实落地,从根本上扭转“为拿牌子搞创建”的观念,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倾向,摈弃“运动式”“一阵风”的做法,让创建成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使创建活动的成果得到巩固。 移风易俗之机制需精准化 移风易俗,就是要改变落后的、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在社会上形成符合形势发展要求的良好风尚。做好这项工作,关键在于移风易俗的机制需要精准化。 建立精准工作机制。如元阳县制定“‘革除陈风陋习、助力脱贫攻坚’示范点创建标准”“村规民约参照样本”“喜事丧事简办参照样本”“红白理事会章程参照样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参照样本”,积极引导脱贫攻坚重点村开展革除陋习树新风、促脱贫工作。 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如砚山县稼依镇大稼依社区积极探索运用“居民管理公约”。 创建长效联动机制。如耿马县出台文明村创建管理办法,制定《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如宾川县制定印发《宾川县倡导移风易俗客事从简工作方案》,县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在推进移风易俗客事从简工作中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新风尚,推动全县乡村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出台指导意见。如文山州出台《关于推进城乡移风易俗客事从简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带领群众移风易俗。 (作者系省委党校决策咨询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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