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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03日 星期日
关于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27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8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4.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7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增长6.3%。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4%。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1.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8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5.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3.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6.2%。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9%。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3.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6.6%。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2.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8.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9.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4%。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98.7%。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9%,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05.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67.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3.1%。年末滚存结余2101.5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89.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7%。年末滚存结余621.3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待财政部批复我省2018年财政决算后,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8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施策支持打好脱贫攻坚第一场硬仗。筹措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8.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45.9亿元,超额完成省级财政投入不低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的要求。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按照现行标准在相关支出中足额安排。在全国率先推进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省级源头实质性整合,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370.3亿元,下达88个贫困县。安排27个深度贫困县的涉农整合资金比上年增长25.1%,其中专项扶贫资金增长69.2%,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抓好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的整改。综合施策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完善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全省14个州(市)本级、91个县(市、区)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出台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等系列制度。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风险和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管理制度。搭建云南省财政金融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抓好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整改工作。积极开好前门,积极向中央争取新增债务限额682亿元,增长30.7%。制定出台加强财政金融合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政策意见,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改革。统筹施策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预算安排和专项债券筹措安排资金54亿元,支持滇池、洱海、抚仙湖等9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积极支持“蓝天、碧水、净土”行动,支持完成全省14.7万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筹措安排资金85.8亿元,深入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出台建立健全云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跨流域生态补偿。建立赤水河跨省区生态补偿机制。

    2.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出台实施稳增长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实施意见,筹措安排资金195.7亿元,支持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工业园区、技术改造、降成本等,确保稳增长政策全面落实到位。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筹措中央和省“去产能”奖补资金1.9亿元。筹措安排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49.4亿元,支持实施棚户区改造13.9万套。着力支持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领域补短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完成先进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5亿元的退税任务。阶段性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率。停征、免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停征排污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等。支持民营经济、实体经济加快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达到20亿元。充分发挥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作用,新增涉农和中小微担保贷款113亿元。积极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支持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592.3亿元。统筹支持对外开放。支持全省外贸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支持通关便利化和口岸提效降费。做好第5届南博会暨第25届昆交会和首届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经费保障。支持参加中国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

    3.助推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迭代现代产业体系。以“两型三化”为方向,八大重点产业加快培育壮大。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烟草业稳中有进,有色、电力等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迭代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积极支持推进水电铝材、水电硅材一体化发展。将新能源汽车产业首次纳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支持范围。筹措安排资金10亿元,制定财政奖补支持政策,支持培育壮大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重点支持中药生产、标准建设、品种培育、平台建设等,推动中药饮片一二三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筹措安排资金5亿元,支持“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上线运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筹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40.5亿元,着力完善财政支农体制机制。筹措中央和省级资金25.6亿元,完成300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任务。深入推进30个村级“四位一体”建设和90个县(市、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筹措安排资金25.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43.9万亩,新增7个县(市)列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全省财政筹措资金64.7亿元,支持全省2598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筹措安排资金16.1亿元,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体制改革,激励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支持人才强省战略,支持启动云南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4.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51.8亿元,助推重大工程项目打牢前期工作,助力全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建设,怒江美丽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支持建制村通硬化路,保障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养护等,支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落实省级铁路建设资金35亿元,加快全省铁路网建设,持续推动增加国际和地区航线。筹措资金94.9亿元,支持滇中引水、小型农田水利等工程建设。注资省水投公司20亿元。支持云南省电子政务、省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建设项目等。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省级试点。筹措安排资金22.5亿元,对15个特色小镇建设实施奖励。筹措安排资金6.4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昭通市入围中央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省教育支出达1082.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膳食改善计划。支持88个贫困县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支持学前教育“一村一幼”工程建设和普通高中“扩容提质”工程建设。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兑现500名乡村优秀教师奖励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筹措安排资金12.9亿元支持创业就业。支持实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2.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86万个,援助1719户“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支持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工作。支持“健康云南”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等补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政策。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织密社会保障网。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做好养老金提标资金配套工作。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支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统筹做好残疾人和儿童服务保障等工作。促进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六馆一站”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免费公益文体活动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等。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有效保障第十五届省运会等重大体育活动。支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进展良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有效实施。切实做好应急救灾工作。支持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支持白格堰塞湖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支持麻栗坡县特大山洪泥石流和通海、墨江地震等应急救灾工作。保障平安云南建设。

    6.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中期规划、年度预算和项目库“三合一”的预算管理体系。突出抓好项目库建设和预算绩效管理。预算公开做到应公开全公开。将零基预算改革、项目支出通用定额标准和专用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省对下财政体制更加注重激励。研究实施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奖补政策,将省级分享收入增量全部或大部分留给各地,激发和调动了各级培植财源、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研究拟定省与州(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全力推进税制改革。着力保障相关领域改革。

    7.建设高质量现代财政。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强化财政收入质量管理、激励考核督导,全省财政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超过70%,达到71.4%,129个县(市、区)非税收入占比全部下降到50%以下。有效规范财政支出。创新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实现财政资金监督和使用形成良性互动。预算支出进度不断加快,在财政部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月度考核排名中持续靠前。着力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托底线、促脱贫、奖绩效的思路,省对下均衡性、基本财力、生态等一般性转移支付大幅增加,促进县级财政“三保”责任落实,督促落实和保障“三保”支出。健全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向中央争取力度。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云南省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451个,投资额11197.6亿元。列入国家级示范项目数和投资额均居全国首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研究建立“一个意见+N个办法+1套规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总体制度框架。全面下达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完成51个省级重大项目细化再评审,审减资金1.2亿元。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前置审核试点。

    8.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云南省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云南省财政厅被列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阳光财政建设进一步推进。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公示”的“云财阳光一网通”平台建成上线。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政府性债务管理、扶贫资金监管“三大检查”,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支出收益。对全省财政资金下达实施预警监督。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建立与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常态化的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抓好巡视、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和建议办理机制。认真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266件,办复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深入推进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建设,协助财政部联系服务好在滇全国人大代表。

    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一)2019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略)

    (二)2019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19年,全省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等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创造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用好管好各项财力,突出补短板强弱项保重点,在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五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云南和平安云南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等重点领域,努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以高质量财政服务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为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二是坚持统筹财力办大事要事。三是坚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四是坚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五是坚持防控风险高质量发展。

    (三)2019年全省及省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94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左右。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8%。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3.2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1%。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7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0.9%。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1.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2.7%。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4.3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4.1%。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7.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68.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3%。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0.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亿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2.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30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84.3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9.2%。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9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3.5%。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65亿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5.1%。

    (四)2019年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及重点支出项目

    1.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夯实债务风险责任主体,确保完成2019年政府债务化解任务。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债券资金使用。加强偿债资金管理,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不出任何风险。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全面整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和变相举债行为。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落实省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保障责任,筹措安排扶贫资金60亿元,增长30.4%。新增资金、项目、举措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重点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继续增加生态护林员人数。重点支持打赢产业、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五场硬仗。持续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加强项目库建设。推动实现扶贫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全覆盖。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级财政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3.7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2.4%。支持开展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三年行动。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八个标志性战役”。积极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植被恢复等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完善国家公园体制。做好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

    2.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负担。落实好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支持提升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认真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坚持结构性去杠杆,推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将去库存与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补齐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短板有机结合。继续执行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保缴费政策。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断加大医疗、教育等补短板投入。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发展。着力缓解民营企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施民营“小巨人”培育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力争使新增风险担保贷款和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达到500亿元以上。

    3.支持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八大重点产业等加快发展。支持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智能制造。助推新旧动能持续转换,提高财政投入精准度。强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协同,提升实体经济发展内在活力。积极支持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的“三张牌”。突出重点支持打造“绿色能源牌”,做大做强做优我省绿色能源产业。加大力度支持打造“绿色食品牌”,推动抓有机、创品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提质增效支持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大力构建“大健康+全域旅游+康养+特色小镇”链条。促进创新型云南建设。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企业定制科技创新服务的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更大力度的财政支持政策,激励和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提高科普经费标准,积极支持人才强省战略,建立支持人才工作财政保障长效机制。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实施智慧云南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数字云南。支持实施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经济助推“三张牌”。支持构建全省一体化的禁毒、反恐、林业、农业、气象等大数据中心体系。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全力支持以“一部手机办事通”引领智慧政务。

    4.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保障机制,推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支持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支撑条件,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筹措安排资金10.5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振兴计划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向“三农”领域的信贷投入。完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村组干部待遇标准提高。推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5.持续加大“五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筹集财力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进程。积极支持以综合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物流等“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和前期工作经费35亿元,支持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四个一百”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持续加力支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203亿元,支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和美丽公路建设。支持铁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支持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养护。支持航空网建设。不断加大水利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除继续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外,继续做好省水投公司资本金注入工作,加快推进滇中引水、重点水源工程、大中型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加快能源、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

    6.促进扩大对外开放、区域协调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筹措安排资金13.8亿元,落实稳外贸、促出口系列政策,抓实绿色食品出口、外贸新增长点培育、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举措,支持口岸建设和企业走出去。支持打造“永不落幕的南博会”。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加大世界银行等外贷项目争取力度,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和质量。支持建设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和“智慧口岸”。推动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落地见效。支持跨境合作区、保税区等对外平台建设和发展。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体系。进一步缩小区域间财力水平差距,推动解决我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优化区域发展政策措施,激励推动昆明、玉溪、滇中新区等加快发展,鼓励推动其他地区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促进边境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新增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支持实施第三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扎实推进第二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三年行动计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实施“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普攻坚工程。

    7.支持最美丽省份和平安云南建设。支持建设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2019—2021年,每年筹措安排资金100亿元,支持实施美丽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对每年获得评选表彰的“美丽县城”实施奖补。继续安排资金22.5亿元,对获得评选表彰的15个高质量示范特色小镇实施财政奖补。支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落实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质增效。重点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每年3000个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支持实施“厕所革命”。鼓励支持城镇实施“厕所革命”,全部消除所有城镇建成区旱厕。全面开展学校厕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支持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厕所全覆盖。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20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积极支持平安云南建设。

    8.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省级财政足额或超额安排资金保障省级教育、社保、卫生健康支出责任。支持有质量的教育优先发展。省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30亿元,比上年增长16.1%。积极推进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支持普通高中“扩容提质”。持续支持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推动省属高校内涵式发展。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继续安排资金对农村优秀教师予以奖励。大力支持就业创业。支持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升行动,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支持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精准就业帮扶等工作。持续支持“健康云南”建设。省级财政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02.9亿元。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中医药服务能力体系建设。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支持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方案。支持三甲医院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省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6.6亿元,用于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多渠道支持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筹措安排资金35亿元,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支持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筹措安排资金15.7亿元,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落实财政支持足球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支持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

    9.帮助基层缓解财政困难。加强对各地财政管理的指导帮助。监督指导各地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督促县(市、区)安排不甩硬缺口。推进地方财政标准化平台建设,实施财政运行预警分析,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坚决守住基层“三保”风险底线。放权让利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努力打造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财政管理体制。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收入划分改革情况,明晰各级财政保障责任。按照建立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加大放权让利,调动各地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活力。积极推动财力下沉。紧扣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加大对下倾斜补助力度。继续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托底线、促脱贫、奖绩效的思路,推动财力向财政贫困地区和绩效管理成效较好地区倾斜。健全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支持鼓励经济发达乡镇、特色镇、工业园区所在乡镇恢复一级独立预算,巩固乡镇财政地位。提高乡镇积极培财源抓收入的积极性。突出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推进乡镇财政信息化。

    三、确保完成2019年预算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建设高质量财政

    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突出重点税种征管,强化纳税服务和管理。做好各项税收的清缴清算。确保主体税种和附加税种同步征收到位。不断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加强库款管理。不断提升公共财政公开透明质量。切实提升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质量。强化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

    (二)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以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推动培植财源。全面落实《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激发和调动各级政府培植财源、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大力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不断增强向上争取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级各部门共同争取中央支持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创新投入方式,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担保难等“瓶颈”问题。高质量推进PPP项目落地实施。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

    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合规合法开好支持全省重点项目融资的“前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发行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夯实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主体责任。按照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各项要求,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债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交通、科技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出台省与各地收入划分调整方案。调整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项目支出通用定额标准和以部门为单位的专用定额标准。健全完善项目库管理,扭转“资金等项目”的状况。严格保障省级支出责任。深化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破除财政资金各自为政、零星分散、结构固化、效益不高的问题。全力推进税制改革。做好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调整衔接工作。配合做好税收立法工作等。

    (五)深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

    在“全方位”上促落实。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推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部门整体效能提升;实施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将支出政策制定、实施和结果纳入绩效管理。在“全过程”上实突破。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预算审核和事前绩效评估,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向预算决策拓展。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在“全覆盖”上提进程。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将范围进一步拓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纳入全过程绩效管理。

    (六)提高财政管理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全社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加大审计、监督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盯住问题,边查边纠正,逐项整改。注重举一反三,认真分析查找隐患,经常性组织自查自纠,坚决杜绝屡查屡犯、屡改屡犯等现象。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继续做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工作。贯彻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确保《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深化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改革。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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