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二月十三日第八版 (三)健全地方标准体系。研究出台《云南省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制修订工作方案》。按照“有标贯标、无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针对重点产业建立健全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标准体系。对已有标准的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薄弱部分领域标准研究制修订;对急需紧缺标准,优先立项研发。引导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制定严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加强对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工作的督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引进研究、借鉴应用,对接国际组织、欧盟及相关国家和地区农业标准。落实标准化操作规范,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 专栏7农业科技支撑重大工程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程。按照“横向打破体制分割,纵向连接科研推广应用”的方法,遵循“技术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原则,结合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需求,建设完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农业科技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工程。构建覆盖全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到2022年新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3—5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8—10个,布局建设10个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1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将示范区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的科技样板和品牌窗口。 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到2020年、2022年,水稻、玉米、马铃薯、麦类、豆类、油菜等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均达到96%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水产苗种自给率均达到85%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分别达到65%、70%;商品化供种率分别达到40%和50%以上。生猪、肉牛(水牛)、肉羊良种覆盖率2020年分别达到90%、35%和30%,2022年分别达到92%、38%和32%。 数字农业农村和智慧农业发展工程。实现益农信息社行政村全覆盖。搭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服务构架并形成网络,上联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公益平台,下接各乡(镇)、行政村,“政府+运营商+服务商”三位一体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商、公益、便民、培训”等信息服务直接延伸到村、精准到户,信息服务“三农”能力大幅提升。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行动不断推进,基层农技员“中国农技推广APP”的安装和使用得到普及。 五、建设农业服务平台 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农产品质量追溯、农村电子商务和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要素支撑。 (一)建设冷链仓储物流平台。建立“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区域性国际先进冷链仓储物流中心。支持农产品产地和部分田头市场建设规模适度的初加工冷链设施,加快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运输、查验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围绕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改造和建设一批设施设备先进、节能环保、高效适用的冷库,加强低温配送处理中心、生鲜农产品销售网络体系和运输车辆及制冷设备建设。采取政策扶持、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快培育一批与现代农产品流通相适应的冷链物流企业。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田间等产地市场。推进县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加快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全覆盖。因地制宜,依托公路网、铁路网、新增支线机场、电商企业布局,完善仓储物流设施。构建跨区域物流服务网,将特色农产品流通成本降低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深入实施“乡村流通工程”“新农村现代网络工程”“智慧便利店进社区工程”“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鼓励推广农超、农企、农旅等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以滇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为载体,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区域性重要农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中心。 (二)建设可追溯监管平台。加快建立从生产基地到市场销售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追溯和监管体系。推动县、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能力,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加强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广运用。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统一追溯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信息采集,实现对特色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全程追溯。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风险管理和属地责任,将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纳入全省各级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予以监管。建立健全检测结果通报制度、质量诚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规范口岸动植物检疫。 (三)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创新农村电商模式,推进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产品供给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化农村电商示范县创建,培育一批特色电商镇、电商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开展绿色食品推介活动和“云品”网络促销。建设“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和绿色食品产品库,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入驻电商平台,开展产品文化创意。引导知名电商平台开设云南馆或云南专区,发展跨境电商。加快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和农村电商服务企业,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鼓励各类基层服务网点和乡村农家店等开展农村电商服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云南高原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专卖店,形成工业品、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旅游纪念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四)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完善“云农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和高原特色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依托“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云南分中心”和“云农大数据推广运用中心”构建重点产业智慧云平台。制定和推进云南省“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促进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发展“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服务。积极推动各类信息技术在农业的应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涉农有关基础数据开放共享,依托国家试点示范项目、产业园区、骨干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发展智慧农业,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分享农业、众筹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 专栏8农业服务平台建设重大工程 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工程。加快构建城乡联动、设施先进、网络健全、管理规范,外接南亚东南亚国家,内连我国西南及中东部的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到2020年、2022年,分别培育发展10户、20户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2020年新增冷库库容150万吨、冷链运输车1500辆,2022年冷库库容达到300万吨以上、冷链运输车3500辆以上。肉类、果蔬、水产品、花卉冷藏运输率2020年分别提高到55%、40%、70%、90%以上,2022年分别提高到60%、45%、75%、95%以上。流通环节腐损率2020年分别降至8%、10%、10%、8%以下,2022年分别降至5%、8%、8%、5%以下。 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围绕重大疫病虫害联防联控,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规范口岸动植物检疫,提升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抓好81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通过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建设,整合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和电商企业孵化,促进农产品上行,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争取在2020年前,对有条件的贫困县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 数据云平台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农业全产业链,集数据监测、分析、发布和服务于一体的数据云平台,到2020年、2022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分别达到80%、100%,“云农12316”平台用户推广分别达到50万人、100万人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建设基地农业物联网应用比例分别达到17%、20%以上。 六、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优势,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并重,努力拓展云南农业发展新空间,不断提高农业开放合作水平。 (一)加强国际国内合作。组建云南绿色食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高效科研创新机制与组织模式,吸引全球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搭建一流科技创新平台,开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农业合作,推进云南与周边国家农业资源和农产品互补。鼓励企业规范开展境外替代种植,有序推动境外替代种植向替代养殖、替代加工发展。支持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建境外天然橡胶、蔗糖和粮食产业联合体。积极开展面向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建设一批境外农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动物疫情监测站,加强境外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业技术推广枢纽。开展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建设动植物疫病跨境联防联控体系,保障区域范围内农业公共安全。积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和泛珠三角区域农业合作,进入国内外农产品合作体系,提高云南农业国际影响力。 (二)提高“引进来”质量。面向农业生产技术发达国家和台湾地区、上海等沿海发达省份,积极开展设施农业、先进技术、优良品种推广、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农业技术人才交流等领域的项目引进、交流与合作。鼓励涉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采取联建研发机构、委托或联合研发、技术论坛等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种植资源管理经验等,建成一批农业科技技术转移、示范服务基地。加大农产品反走私综合治理力度。高效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与技术合作,构建对外开放的产业链和特色产业体系,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过实施重点项目推出、目标企业对接、招商政策创新、招商渠道拓展、营商环境整治、集中宣传推介“六大行动”,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农业科研机构、现代种养殖业集团、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创新型农业大企业、大项目落户云南。 (三)开拓国内外市场。摸清全省农产品现有市场销售现状和需求情况,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构建系统灵敏的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和发布机制。加强蔬菜、水果、咖啡、茶叶、花卉、坚果、中药材等优势出省出口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国内以抢占高端市场、覆盖一线城市为目标,重点围绕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高端市场以及港澳台市场,拓展武汉、南京、杭州、山东等中东部市场,开拓西安、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西北市场;国外要巩固和深度挖掘东盟、欧盟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中东市场,拓展欧洲、北美、澳洲等市场。继续做好昆明至迪拜货运航线推介,为承运航空公司和有运输需求企业创造沟通合作机会。着力培育开拓中东市场的主体力量,每年派出若干市场开拓专门团组开展有关工作。积极对接北京、广州、深圳、山东等地知名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云南建设产地集配中心。支持我省农产品企业在重点省份、国家和地区市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营销网点、开展并购重组。推动我省绿色食品进入跨国零售企业采购系统,鼓励跨境农产品电商企业建立“海外仓”。鼓励企业参加或在国内外举办优势农产品、绿色食品展会和专题推介会。开通出口农产品“绿色通道”,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以高端市场引领倒逼高原特色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专栏9农业对外开放重大工程、行动 组建云南绿色食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以服务绿色食品8个重点产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当前瓶颈制约和未来发展方向,聚焦重点领域,汇集国内外一流专家,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加快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提升“绿色食品牌”科技创新能力、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和全产业链技术服务能力。 开放农业升级行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别是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农业合作,依托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国家级多边合作机制以及滇缅合作论坛、云南—老挝北部等双边合作机制,发挥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作用,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在云南办好澜湄合作村长论坛。加强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在扶贫、乡村振兴等领域合作。积极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企业对外农业投资信息采集工作,跟踪掌握“走出去”企业投资发展情况,引导有实力的企业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种养殖基地、农业技术和仓储物流等方面的合作。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境外农业技术示范园区、资源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促进农业标准、农机设备、技术人才等“走出去”。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发挥技术优势开展科技合作。 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行动。扶持培育一批出口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集群和超亿美元的航母企业。建成一批紧密连接国际市场的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的农产品出口集聚区和出口基地。加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大力创建绿色食品出口品牌。改进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方式,开通出口农产品“绿色通道”,推进海关检测报告和认证证书的国际互认,提高出口通关便利化水平。 促进昆明至迪拜国际货运航线长期稳定运营。积极开展昆明至迪拜国际货运航线高原特色农产品货源组织工作,打通并运营好我省高端鲜花、水果、蔬菜等航空偏好型高原特色农产品进入中东、欧洲等国际市场的快速运输通道。 推动企业商标国际注册和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对标和接轨国际质量、环境及可持续发展的先进管理标准,开展马德里体系、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比荷卢经济联盟等商标国际注册,获得国际高端市场的准入注册及认证。支持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实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等国际标准认证。支持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内外先进标准的研发和制修订工作。 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到2020年、2022年,分别建设澜沧江公路缉私与动物卫生监督联合检查站12个、4个,分别建设动物临时隔离场2个、4个,全面提升澜沧江以西区域边境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进一步深化跨境动物疫病防控合作,强化跨境动物疫病传播风险管理。 第六章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万村示范行动”,打造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加快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组收集、村(镇)转运、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多种模式,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处理。原则上每户配备垃圾桶,每村(组)至少配备1个以上垃圾收储设施,每个乡(镇)配备必要的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边远地区和不具备外运条件的农村生活垃圾,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垃圾分类处理办法,进行源头分类减量,通过卫生填埋、堆肥或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等就近还田或就地处理。加强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等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与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形成垃圾处理产业链。在建立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收费制度的基础上,设立村庄保洁公益岗位,稳定保洁队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村庄保洁员。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集聚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处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优先整治九大高原湖泊、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区域。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三)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旱厕,改造建设水冲式厕所。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厕所改造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建设,推广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模式,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原则上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资源化利用”方式为主,推进厕所革命。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要求,配套建设农村卫生户厕。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单独建立猪、牛、羊等大型牲畜集中养殖区,集中建圈,科学养殖,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厕所建设运营管理机制。 (四)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村庄“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推广建设“两站两员”机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快推进“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通村(组)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形成“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完善村庄公共照明、通信等设施。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各类架空管线,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强历史建(构)筑物及古树名木保护并进行挂牌管理。根据规划风貌管控要求,重点对村庄原有房屋屋顶、外立面等整体外观和门、窗、梁柱外部节点等进行风貌整治。新建农房严格管控宅基地面积、高度和外观风貌。推进乡村增绿添美行动,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做到拆墙透绿、建路配绿、腾地造绿、借地布绿和见缝插绿,积极创建国家、省市县森林乡村和美丽庭院。推动卫生乡镇、卫生村庄创建工作。 (五)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运维单位要制定明确的制度和措施,县级负责建立县、乡、村三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风貌提升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建立并实施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按规定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县(市、区)和乡(镇)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专栏10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重大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村庄保洁体系,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总结推广我省澄江县、大姚县、弥勒市、宾川县4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百县示范经验,基本覆盖所有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到2018年年底,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2年,村庄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在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推广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等生态处理模式。到2020年,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村庄和九大高原湖泊周边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农村厕所革命。到2020年、2022年,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沿线、景区(点)、自驾车营地及休息区、旅游特色小镇、旅游村、加油站点、铁路沿线旅游厕所分别达到2700座、3400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达到85%、90%以上。 乡村增绿添美行动。全面实施乡村绿化行动,严格保护乡村面山和古树名木,坚持乡土气息、适地适树原则,重点推进村内绿化、围村片林、农田林网、美丽庭院建设,基本实现“山地森林化、农田林网化、村屯园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果化”的乡村绿化格局。 二、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建立健全良性保护和发展机制,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形成美丽经济,实现“生态美、百姓富”。 (一)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原则,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好重要区域生态系统、田园生态系统,加快构建“三屏两带”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格局。加快修复重要区域生态系统,全面开展六大水系和牛栏江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系统划定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环境资源上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控制沿湖开发强度,坚持“一湖一策”思路实施精准治理。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修复其自然生态系统和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 (二)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大力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开展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陡坡地生态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快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和恢复高原湿地生态系统,连通河湖水系,推进退田还湖还湿。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大行动,推进农用地和低效建设用地整理以及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地区特别是重有色金属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抓紧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重点领域、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抓好“三江并流”等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工作。抢救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极小种群物种,建设西南生物多样性宝库,打造世界级种质资源博物馆和基因库。 (三)健全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评估制度,建设省级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对水域、森林、草地、农地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制度,进一步细化各类森林和林地的管控措施或经营制度。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面落实“六大任务”,鼓励将河(湖)长体系延伸至村一级。推进河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立界工作,加强对水源涵养区、蓄洪滞涝区、滨河滨湖带的保护。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保护地保护制度,实行开发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探索研究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等为考评指标的各地党委政府保护与发展自然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自然资源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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