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为民 根据2019年立法计划,山东省德州市今年上半年将制定《德州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为使《条例》更加完备,该市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民政局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想法。 为了使相关养老服务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更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德州市采取了开门立法的方式,值得叫好。首先,我国老年养老服务业起步较晚,但来势凶猛,各种问题与矛盾交织,开门立法,有利于更好地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民心。其次,过去个别地方出台的一些养老服务法规和政策,叫好不叫座,这与闭门造车不无关系。养老服务法规的制定应该多注意倾听相关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这也是我国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应有之义。 当然,一部与老年人生活休戚相关的法规的制定,单靠电子邮件方式来听取民意显然还不够。若只有这个单一途径,更多老年人的真知灼见可能就听不到了。 更重要的是,让开门立法不走过场,相关部门应多到社区、养老院等地,以座谈会的形式采集更多养老服务“良方”,如此才能找到社会意见的最大公约数。同时,对征求到的意见无论采纳与否,立法部门都应尽量给出回应,变单向征集为双向互动,真正促进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