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承诺不养狗才能买房”,近日,山西运城某小区为打造“无狗社区”,向购房者提出了特殊要求。该开发商表示,这条规定仅属于“软约束”。 开发商之所以搞了这个“禁狗条款”,是鉴于小区不文明养狗问题令人头疼。此举一出便赢得不少网友的支持,但也有网友质疑这条规定有霸王条款之嫌,认为虽然存在许多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但还有很多居民能做到文明养狗,开发商一刀切的做法并不可取。但在笔者来看,这样的“禁狗条款”其实并无法理上明显的硬伤,同时不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妨一试。 首先诚如相关律师所言,该房屋开发商事先在合同中已设置禁止养狗条款,且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明确告知,买卖双方在自愿选择“无狗社区”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这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质疑其有霸王条款之嫌缺乏足够的依据。 其次,这些“禁狗条款”只是一个“软约束”,如果有业主签购房协议后想再养狗,开发商也不能侵犯他的物权。既然业主在购房前已经同意让渡部分权利,一旦因养狗而发生问题,解决起来就有了依据。这无疑有利于制约业主行为,使其做到不养狗或文明养狗。 打造“无狗社区”符合部分居民的利益诉求及市场细分原则,而开发商声称“我们损失了这块(养狗买房者)市场,但会赢得另一块(不养狗买房者)市场”更是其底气所在。 “无狗社区”目前只是一种针对特定服务对象的个性化产品,不至于损害爱狗人士的利益,对此应当持宽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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