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熊明) 近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件司法救助发放大会,对涉及21件执行案件的救助人进行司法救助金发放,金额达73.8万元。 为保证司法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当事人手中,昆明中院制定了一整套司法救助工作制度,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对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赔偿能力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损失程度等进行详细调查、审查,采取集中发放和个别发放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司法救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发放执行救助金2308.5万元,救助涉各类案件申请人1437人。 当天,昆明中院发放的73.8万元救助金,涉及21件执行案件,惠及43名申请人。此次发放的司法救助金最高单笔金额为8万元。被救助人汤某在被抢劫中左手致残,年幼的孩子还需要抚养,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一直在服刑,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 21件案件的被执行人均为农民、无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且均在监狱服刑。为此,昆明中院还将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采取司法救助措施,真诚传递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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