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贾云巍) 玉溪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管理责任,严明纪律约束,强化督促考核,着力解决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推动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 玉溪市明确县区和单位党委(党组)必须担起从严管理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主体责任,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书记必须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第一责任,对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加强教育引导,经常与他们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从严抓好日常管理,与其他领导干部同分工、同要求、同考核;单位必须结合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健康状况、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可安排承担具体工作,或负责单位某一专项工作,或协助某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经验优势,避免资源浪费;必须严格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外出报备制度,不能放松要求和管理,放任自流。对疏于管理致使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长期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责成单位党委(党组)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明确提出“五个严禁”作为底线要求,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自觉接受党委(党组)的管理,即:严禁纪律松弛,不按规定上下班、不遵守请销假和外出报备制度,脱离组织管理;严禁向组织讲条件、讨价还价,不讲规矩、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承担工作任务;严禁推诿扯皮,工作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严禁溜奸耍滑,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严禁搞团团伙伙,不维护单位团结。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不得晋升上一级职级;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处理;经处理仍无改进的,降职使用或取消保留(享受)的待遇。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从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入手,组织开展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自检自查,查找问题和困难,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单位落实管理职责和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在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述职时,报告县处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工作情况,将管理情况作为单位主要领导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市委组织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促进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发挥。市委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县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中心工作、在临时性机构工作,对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积极推荐参加评先评优,符合条件和工作需要的,可按有关政策规定提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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