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不仅有利于深化改革、产业升级、全面开放,更有利于提升区域的美誉度和竞争力。 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要投入更大的改革力度。我们必须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要运用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市场主体的“为”与“不为”;要放宽市场准入,切实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找准市场功能和政府行为的最佳结合点,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要拿出更多的创新行动。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作为,把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作为吸引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集聚的重要条件,作为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要素创新、机制创新、环境建设创新等方面有行动,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工作效能等方面不断突破,逐步构建充满活力、富有生机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增强云南发展的影响力、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 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要构筑更实的制度设计。法治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针对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最重要的就是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 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是一场自我革命,要知难而进、持之以恒。我们要对标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培育云南在区域竞争中的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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