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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普洱市集中宣判53人

    本报讯(记者 沈浩 李奕澄) 日前,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宁洱、景谷、镇沅、江城、孟连5县法院集中宣判了3件二审、6件一审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对53人进行判处,将多个黑恶势力团伙绳之以法。

    此次集中宣判案件中二审案件包括西盟力所乡岩某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镇沅某公司梁某某等8人绑架案;岩某某等5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一审案件包括孟连杨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孟连张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镇沅罗某某等9人有组织地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江城白某某等8人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宁洱杨某、汤某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景谷魏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通过集中宣判和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

    下一步,普洱市两级法院将与纪委监察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打伞破网”,认真落实“一案三查”,把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线索的发现和移送作为重要工作,深挖涉黑涉恶涉“保护伞”线索,形成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确保打准、打狠,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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