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批准云南省201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张岩松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并结合省审计厅厅长吴绍吉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云南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18年度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云南省2018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关于云南省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査结果报告提出的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认真加以落实。 关于批准《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了《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了《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昆明市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予以批准,由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关于批准《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同意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条例,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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