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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微议
制止霸座行为执法要硬

    丁家发

    日前,在广东汕头开往湖南长沙的列车上,一名男子李某持无座票,却霸占一对母子的两个座位。经乘警劝阻后,仍是不让座。在数次警告无效后,乘警采取强制措施,将男子李某带离现场。最终,男子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

    近年来,在客运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霸座现象时有发生。其实,霸座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给予肇事者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如今,不少地方也开始探索将霸座行为纳入征信惩戒的范畴,将逃票、霸座等不文明乘车行为纳入失信名单,并采取一些社会惩戒措施,对失信者今后在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方面进行一定的限制。

    但在多种严惩重罚措施之下,仍然有少数乘客不惜以身试法,在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上继续上演霸座的闹剧,这与现场执法力度不够有很大关系。

    霸座行为损害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乘警必须在现场及时制止,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上述这起“霸座强制带离”的执法实践,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一旦在交通工具上出现霸座行为,在劝说无效的前提下,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处置,依法将霸座者强制带离现场,以维护好公共交通秩序。执法动真格硬起来,霸座行为才会“软”下去。当霸座者的不法行径一次次都无法得逞,还有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利弊权衡之下,霸座现象自然而然便销声匿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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