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乡亲,因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我冒领了本村蒋新军家的低保金,违反了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在此提出辞去组长职务。”在永德县德党镇大坝村大深沟下组村民小组会议上,永德县监察委当场通报了村民小组长李文强冒领群众低保金的调查情况,责令其辞去大深沟下组组长职务,被冒领的15383元低保金全部清退。 负责承办该案件的永德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李文强冒领低保金的事件属于典型的群众身边“微腐败”,必须从严、从速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问责利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把责任压实到乡、村,落实到基层,有效遏制了基层蚕食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今年7月,该县监委向全县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依法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实现对全县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在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的同时,该县在村(社区)聘任118名监察联络员,实现全县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制度全覆盖,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村一级有效延伸,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把监督的触角伸向问题的“最前沿”。 不少村干部表示,通过监督,对自己身上存在的矛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可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促使履职尽责、依法用权,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永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构建起更严密的监察监督网络,督促基层组织完善村级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同时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促使村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懂法纪、守底线,对发现的基层干部罔顾国家政策不作为、利用职权乱作为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本报记者 李春林 黄翘楚 通讯员 李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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