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元刚 通讯员 陈墨) 近期,昆明市晋宁区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制度促规范,纪实报备强监督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实行参会提醒制,所在党支部提前3天将提醒单(含回执)送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实行定期党课制,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次,到联系挂钩村(社区)、企业、学校等至少一个领域基层单位讲1次党课,并将课程计划进行报备。实行联系指导制,领导干部除参加本支部活动外,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基层党建联系点,指导好基层党建联系点的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 要求参会图片全程纪实,签到和发言提纲全程纪实,对领导干部的发言提纲和参加的组织生活内容全程纪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后,要认真填写《昆明市晋宁区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报告单》,会同“组织生活纪实”,每季度向所属党委(党工委)报备。区级领导参加组织生活《报告单》由所在单位机关党组织抄报区委组织部,并在其所在党支部公示一周,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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