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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9日 星期一
新能源车“高保低赔”不合理

    江德斌

    让车主按照补贴前的高价格投保,但理赔时却按照实际支付的低价格理赔……相关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让不少新能源车主“吃了亏”。有专家认为,“高保低赔”赚取保费,是保险公司惯用手段,这样的“霸王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由此可见,在保险公司与新能源车主签订的投保协议里,本身就是依照官方指导价来确定保额的,也就是“补贴前的车价”为标准收取保费,那么在发生理赔的时候,就应按“补贴前的车价”计算赔偿额度。

    可是,在现实操作中,相关保险公司却扣除补贴款项,以消费者实际支付的车款为标准计算理赔额度,从而导致消费者支付了高标准保费,只能享受到低标准理赔服务的结果。在续保方面亦是如此,当车辆没有发生事故时,燃油车可以享受保费折扣,新能源车却没有保费折扣,保额也按照新车购置价计算。类似操作,均令新能源车主承担了过高的保费,可服务却被打折了,构成权益不对等。

    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做法,政府补贴是为了推广新能源车,面对全体民众所提供的优惠政策,车主虽然只支付了部分车款,但并不影响车主的所有权益,何况车主按照全款支付保费,保险公司理赔不应打折扣。

    至于保险业内人士认为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差别大,保险风控难度大,需要制定新能源汽车专属保险,明确价格承保标准、赔偿界限、理赔标准等问题,也有一定的道理,值得各方研究探讨。毕竟新能源车是新兴事物,市场占比还比较小,相关折旧率、事故率、车身价值等,都缺乏足够的参考数据,那么在数据不足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尚不能做精准测算,也就倾向于保守核算,以尽可能降低损失。

    需要看到的是,新能源车市场增速很快,未来也将会逐步替代掉大部分燃油车,这是一种趋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眼光放长远些,在依法保障车主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采集相关数据,以逐步建立精准的保费计算模型,为赢得未来的市场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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