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王思北)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促进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对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出要求,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应当依照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根据规定,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非真实音视频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不得利用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新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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