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部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第11版:云关注·大美临沧    
       
版面导航

第01版

第02版

第03版

第04版

第05版

第06版

第08版

第09版

第10版

第11版

第12版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临沧市
“一站式”结算方案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本报讯(记者 李春林 黄翘楚)12月1日起,临沧市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新政策,按照现行管理体制,进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组织实施、市内统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方案通过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立政府主导、医保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简化程序,快捷服务,保障临沧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方案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主要为经当地有关部门确定,具有本市户籍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行政村为单位的边境一线农村居民(以下称为边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方案明确了资助参保待遇。对特困供养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按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120元标准定额资助;对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实行全额资助参保,其中,在医疗救助资金中定额资助120元,不足部分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中资助;对边民,由医疗救助资金按照每人每年70元标准定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定额补助由省级财政承担的部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资助,剩余部分由市、县财政通过原渠道补足。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救助对象,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确保资助对象不重复享受资助待遇。

    方案明确了住院医疗救助待遇。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补助到90%。二是特困供养人员。符合救助对象的特困供养人员,福利院供养孤儿,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医疗救助按个人自付部分100%给予救助,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三是城乡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及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边民。在政策范围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自付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不含2000元)的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住院救助的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5000元。

底部
新闻爆料热线:0871-4160447 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56699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YearPh-MonthPh-DayPh HourPh:MinutePh:SecondPh
云南网 滇ICP备08000875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4-20030004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