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迪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迪庆留住绿水青山、建设全国藏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必然要求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迪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空间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先确定保护格局,再布局城镇化、工业化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从源头上就切断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 迪庆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重点改革任务。陆续印发了《迪庆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迪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迪庆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重要文件,颁布实施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涉危涉重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条件、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走出一条既符合战略定位,又体现迪庆特色的发展之路。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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