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浩 李汉勇) 日前,普洱市向社会公布了《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普洱市河道采砂管理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条例》共有6章35条,包括总则、采砂规划、采砂许可、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方面,突出了河道采砂管理的重点、难点、盲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具有鲜明的原则性与可操作性。 《条例》明确采砂规划、采砂许可的具体内容,明确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此外,还明确了监督管理的执法主体及相关法律责任,严厉打击乱采、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洱市境内江河纵横,溪流众多,各江河溪流从东到西依次分属红河、澜沧江、怒江三大水系,不仅有着较为丰富的水资源,同时拥有极其丰富的河道砂石资源。以法制保障重视河道的保护管理和砂石的有序开采利用,落实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工作要求,回应了群众对河道生态环境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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