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舟) 2月10日14时许,五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开始审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整个法庭只有主审法官和书记员两人,原告、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在主审法官面前的电脑屏幕上。这是五华法院首次运用“云南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启线上“云审判”模式。 五华法院利用云南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网上立案、网上庭审,让当事人通过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手机,即可获得法庭现场的画面和声音,并上传提交证据;法官可通过系统控制有序地安排案件当事人进行在线答辩、举证、质证等环节。 此次审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在征求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进行远程视频开庭。在双方当事人首先接受了主审法官的视频邀请,通过手机端连接上线后,庭审正式开始。在法官组织下,双方当事人有序地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和总结陈词。最后,法官进行了一个庭审小结,并告知当事人该案将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在书记员的审判笔录完成后,双方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庭审笔录,并进行了电子签字确认。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信号稳定,画面流畅,声音清晰,操作规范。 “法院利用平台网上立案和网上审理可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在线审理,也真正实现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参与庭审活动。”五华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继续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和智慧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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