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帆) 近年来,香格里拉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着力点,让各族人民更多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创建成果,进一步凝聚民心、汇集民力、造福人民。 一直以来,香格里拉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民生福祉。深入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力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深化,“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呈现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宗教有序、各民族手足相亲、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香格里拉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级各部门和驻市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均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示范州创建领导机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上下协调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为有效贯彻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香格里拉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行动方案》《香格里拉市贯彻落实迪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目标任务管理考核》等系列配套文件,将示范创建列入香格里拉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年度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行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香格里拉市始终坚持“要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发展新型民族关系,必须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理念,强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深入实施产业振兴战略,稳步推进沿江河谷、半山区、高原坝区三个产业带建设,加大对藏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现代农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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