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当年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人/年一次性奖补 吸纳就业人数达到规定 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本报讯(记者 茶志福 通讯员 杨丹娜) 为实现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生产稳定”和劳动力“就业稳岗”,推动就业扶贫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东川区近日出台了《东川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扶持办法(试行)》,着力促进难以外出就业的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居家就业。 《办法》规定的扶持对象为在东川行政区域内新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来料加工经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招商引资、就业培训、用工扶持、厂房建设(租房)补助、加工产品物流补助、产业链延伸项目扶持等政策。东川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东川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条措施》的规定,为企业提供优质政务服务,对项目实行“一条龙”跟踪服务,确保企业引得来、稳得住、能发展。 《办法》明确,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工资达到东川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当年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人/年一次性奖补。对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达到东川最低工资标准以上,且吸纳就业人数达到规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新招用工每千平方米员工达80人以上、年度稳定就业达80%以上的企业,属投资新建标准化厂房的,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厂房建设补助资金。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向东川运进生产原料并从东川运出成品所产生的运费,按照企业缴纳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给予30%的补贴。对招用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可一事一议给予物流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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