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浦美玲)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打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法制保障等5方面,通过26项措施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推动一窗领取营业执照、发票、印章,实现企业开办2日完成成为常态。”《方案》重点针对全市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突出要点进行改革。同时,明确在全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将全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范围,深化产品准入改革和食品药械许可审批改革。实现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可以通过企业注销“一窗通”网上服务申请注销,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告,压缩公告时限为20个自然日。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方案》提出,依法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存在的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推进市县两级各部门涉企收费事项公开,强化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提升涉企收费透明度,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水、电、气、医疗、教育等行业价格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负担。 《方案》明确,制定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监管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及时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的行政审批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推动相关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的充分共享和互联互通互认。同时,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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