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泓碧水,无限风光。作为我国第三大深水湖泊的泸沽湖,也是云南省海拔最高的湖泊。20世纪90年代,泸沽湖以优美的湖光山色、神秘的摩梭文化,吸引国内外游客纷至沓来。旅游业的发展让当地村民富了起来,但同时也带来了入湖污染负荷不断增加,生态遭受破坏。 泸沽湖的生态破坏引起了丽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地先后通过狠抓河湖长制落实、法规体系完善等一系列措施,高标准抓实泸沽湖保护治理。根据中央环保督导组和省委巡视组的相关督导整改要求,针对侵占湖体现象普遍、旅游发展无序、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等问题,按照“游在湖边、吃住在湖外”的思路,控制湖区开发建设、启动湖外竹地片区摩梭特色小镇建设等措施分流游客。 从2018年11月起,丽江市开展了护湖专项整治行动,对沿湖小落水、尼赛、里格二湾、吕家湾等村落80米生态红线范围内以及肖家湾公路以下范围进行整治,拆除了沿湖民居客栈、亲水平台、码头等设施。此次整治行动共涉及223户,目前,泸沽湖水源地老屋基村63户搬迁户已全部完成搬迁,其余160户民居客栈已有152户签订拆除协议,87户完成拆迁。 “为了保护湖周生态,我们还实施了湖滨生态带修复工程,对沿湖80米生态红线范围内实行了退耕还草、退塘还湖项目,目前已建设1500亩湖滨生态带。”丽江泸沽湖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光介绍,通过对泸沽湖云南境内的9条入湖河道实施河道上游水源涵养林恢复、中游河岸生态修复、下游生态湿地恢复,如今,泸沽湖周边逐渐构筑起绿色生态系统。 目前,沿湖的13.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已栽种了陆生、湿生乔灌木草被带2000亩,建设恢复了湖滨带植被55.5公顷,修建湖滨栈道8.5公里,恢复湿地100多亩。同时,完成了泸沽湖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 从2018年起,川滇两省泸沽湖省级湖长多次联合巡湖,共商系统保护治理措施,达成了“泸沽湖水质稳定保持I类”的共治目标,并下发执行《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开启泸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跨省系统保护治理的新局面。 本报记者 和茜 通讯员 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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