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共批准利用外资项目236个,比上年增长29.7%。合同利用外资55.5亿美元,下降30.2%。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7.2亿美元。 全年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9.5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9.6%。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1113.14亿元,比上年增长8.4%。 全年货物运输总量16.01亿吨,比上年增长7.4%。货物运输周转量2150.32亿吨公里,增长10.6%。 全年旅客运输总量4.13亿人,比上年减少6.5%。旅客运输周转量632.51亿人公里,增长6.1%。 年末全省民用汽车保有量743.44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1.34万辆),比上年末增长9.5%,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682.88万辆,增长9.8%。民用轿车保有量323.82万辆,增长8.5%,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304.57万辆,增长8.7%。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8]4304.34亿元,比上年增长67.6%。其中,邮政业务总量118.32亿元,增长30.8%;电信业务总量4186.02亿元,增长69.0%。邮政业全年完成邮政函件业务1864.91万件,包裹业务24.53万件,快递业务量43160.83万件,快递业务收入57.64亿元。年末固定电话用户287.78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203.96万户,年末达到4863.01万户,其中3G移动电话用户72.04万户,4G移动电话用户3699.97万户。年末全省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5150.79万户,比上年末增加216.50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5.92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100.10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156.08万户,比上年增加136.65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3829.77万户(含无线上网用户和手机上网用户),减少174.16万户。 全年接待海外入境旅客(包括口岸入境一日游)1484.9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8%;实现旅游外汇收入51.47亿美元,增长16.5%。全年接待国内游客8.0亿人次,增长17.4%;国内旅游收入10679.51亿元,增长22.8%;全年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1035.20亿元,增长22.7%。 七、金融、保险和证券业 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全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1406.08亿元,比上年增长6.4%。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32821.28亿元,增长7.4%,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5888.47亿元,增长9.9%;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1201.01亿元,增长11.1%,其中,住户短期消费贷款余额1201.22亿元,增长36.9%;住户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5782.25亿元,增长27.3%。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742.10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其中,财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97.03亿元,增长7.7%;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93.33亿元,增长5.5%;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26.88亿元,增长38.9%; 意外伤害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24.87亿元,增长9.4%。全年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260.65亿元,增长4.9%。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143.92亿元,增长6.1%;寿险业务给付52.49亿元,下降14.4%;健康险赔款及给付56.37亿元,增长25.6%;意外伤害险赔款及给付7.87亿元,增长15.3%。 全年云南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累计融资1045.84亿元,比上年增加607.63亿元。其中,A股再融资(包括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增发)575.49亿元,比上年增加508.90亿元;云南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及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444.20亿元,比上年增加72.58亿元。年末全省有上市公司36家,总股本630.86亿股,总市值5743.70亿元,比上年增加2189.15亿元。 八、教育、科学技术 全年高等教育招生40.40万人,比上年增长10.4%,在校生115.64万人,增长12.1%,毕业生26.84万人,增长1.9%。其中:研究生招生1.67万人,增长9.6%。在校研究生4.67万人,增长13.5%。毕业研究生1.08万人,增长3.4%。其中普通本、专科共招生30.55万人,增长19.4%;在校生86.4万人,增长13.0%;毕业生19.65万人,增长4.5%。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8.18万人,下降13.8%;在校生24.57万人,增长6.9%;毕业生6.12万人,下降5.9%。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招生24.71万人,在校生66.49万人,毕业生18.42万人。普通高中招生33.05万人,在校生90.91万人,毕业生27.24万人。初中招生60.73万人,在校生184.54万人,毕业生61.86万人。普通小学招生66.97万人,在校生385.10万人,毕业生61.06万人。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149.87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83%,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99.4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6.0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4.3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4.77%。 年末共有国家批准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4个,国家重点试验室6个、省重点实验室93个,创新型企业268家,创新型(试点)企业418家。全年共登记科技成果711项,主持2项科技成果获得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已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9个。全年专利申请35240件,获专利授权22324件;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327项,成交金额达82.82亿元。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省共有各种艺术表演团体108个(国有文艺院团数),文化馆149个,公共图书馆151个,博物馆147个。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8.95%和99.14%。中、短波转播发射台52座,广播电台3座,电视台9座,广播电视台130座,有线电视实际用户402.14万户。 年末全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5582个,其中医院1376个,在医院中有公立医院421个,民营医院955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数31.19万张,卫生技术人员33.97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1.40万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53个,卫生技术人员7283人;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7个,卫生技术人员824人;妇幼保健院(所、站)147个,卫生技术人员15977人。乡镇卫生院1361个,床位54351张,卫生技术人员50299人。全年总诊疗人次[9]28243.33万人次,出院人数[10]1007.33万人。 全年云南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金、银、铜牌36枚;在全国比赛中获金、银、铜牌481枚。 十、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焦炭消费量1028.27万吨,增长6.79%;天然气消费量14.67亿立方米,增长15.42%;电力消费量1112.40亿千瓦时,增长6.46%。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77%。 全年水资源总量1530亿立方米。全年平均降水量1005.8毫米。年末全省水利工程蓄水总量80.04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1.4%。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515.72平方公里。 全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面积263708公顷;当年新封山育林53192公顷,其中:无林地和疏林地封山育林22922公顷,有林地和灌木林地新封山育林30270公顷;退化林修复面积38376公顷;人工更新面积333公顷;森林抚育面积70454公顷。 林业重点工程营造林完成情况:人工造林214062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22255公顷;退化林修复面积4680公顷;森林抚育28918公顷。 年末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46.25万立方米,比上年末上升0.36%,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4.02%,提高1.71个百分点。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77%,提高0.94个百分点。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995人,比上年下降12.2%。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43人,下降31.75%;工矿商贸企业(不含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314人,上升37.12%;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435人;全年道路运输事故627起,造成584人死亡,41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609.57万元。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485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8.8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1.2万人,出生率为12.63‰;死亡人口30.0万人,死亡率为6.20‰;自然增长率为6.43‰,比上年下降0.44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城镇人口2376.2万人,乡村人口2482.1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48.91%,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2082元,比上年增长9.9%。按常住地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38元,增长8.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02元,增长10.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23455元,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260元,增长12.5%。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49.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3.6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68.41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181.47万人。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10.04万人,增加49.0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532.83万人, 增加11.91万人。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89.17万人,增加16.05万人。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438.51万人,增加35.21万人。 脱贫攻坚成效明显。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测算,2019年全省农村贫困人口[13]66万人,比上年减少113万人。 年末全省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3270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889个。社会服务床位12.3万张,其中养老床位11.4万张。各类社区服务设施5999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408个,社区服务站3263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7.53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农民工总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3]粮食总产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4]肉类总产量、牛奶产量、禽蛋产量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法人企业。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指城镇和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7]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 [8]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按2010年价格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2015年价格计算。 [9]总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门诊、急诊、出诊、预约诊疗、单项健康检查、健康咨询指导(不含健康讲座)人次。 [10]出院人数指报告期内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医嘱离院、医嘱转其他医疗机构、非医嘱离院、死亡及其他人数,不含家庭病床撤床人数。 [1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通过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取得的,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12]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指住户在调查期间内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包括用于消费品的支出和用于服务性消费的支出,除以家庭常住人口得到的人均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根据来源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现金消费支出、实物消费支出(含自产自用、来自单位、来自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常住地分,得到城镇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13] 农村贫困人口由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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