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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0日 星期一
回归医保“救命钱”属性

    张立美

    国家医保局日前正式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滋补品、保健药品、疫苗等不纳入目录。

    医保基金被称为老百姓的“救命钱”,这是医保的基本属性。但长期以来,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基本医保药品之中并不十分规范,因此,一些地方将保健药品纳入基本医保药品之中,这有悖医保的“救命药”属性。要知道,我国医保基金面临着较大的可持续压力,一些地方为了控制医保基金的支出,采取过不少的办法与措施。

    自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保健药品不得纳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省医保基金开支,更好地保障“救命钱”花在刀刃上。保健药品虽然属于药品,但更多的属于辅助性、营业性药物,与医保基金治病救人的属性不相符。

    保健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之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们购买和使用保健药品的经济成本,进一步助推人们购买和使用保健药品之风。反过来,保健药品不纳入基本医保药品之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老百姓购买保健药品的经济成本,能够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助于遏制老百姓购买和使用保健药品的消费冲动,更好保护人们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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