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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
楚雄州纪委监委用好“三书”提高监督质效

    本报讯(记者 谢进 通讯员 赵建华 李忠玲 赵志波) 楚雄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规范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三书”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有力抓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监督质效。

    楚雄州纪委监委对标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的工作办法(试行)》,重点对“三书”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动议主体、送达执行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为开展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供遵循。

    在实施过程中,楚雄州纪委监委注重从日常监督、巡察、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对存在的隐患、潜在的漏洞进行深入分析,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督促推动被监督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该州交通运输局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深刻汲取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富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在全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整改措施19条,清退违规领取的津补贴113.9万元;大姚县人民政府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及时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进行专题研究,责成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对违反招投标法的问题进行整改,发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重大项目建设议事决策程序。

    为避免“三书”运用中出现“一发了之”“点到为止”,楚雄州采取挂号销账管理、明确回复期限、跟踪督促检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等有效举措,督促被建议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并将“三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截至目前,楚雄州纪委监委共发出“三书”9份,提出纪检监察建议31条,督促整改问题40余个,督促建章立制7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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