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谢进 通讯员 马颖) “从近些年查办的案件情况看,涉案领导干部违规向私企老板借贷问题较为突出。”近日,普洱市针对一些领导干部以借贷为名大搞利益输送、变相行贿受贿等问题,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整治“不良”政商关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列入巡察重要内容,通过目前正在开展的市委第十一轮巡察逐层深入挖掘问题线索,重点清理和规范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普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成立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管理、信访、案件审理等部门的联动作用,该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强化对各县(区)、部门的联系指导,主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县(区)和市级部门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各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普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区分违规借贷和正常民间借贷的关系,对领导干部自查上报的违规借贷问题线索以及相关信访举报,由主要职责部门分析研判,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处理问题突出‘精’,在宏观上突出‘稳’,确保在违规借贷方面消除权力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的任性空间。”普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施自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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