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湘华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在面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严峻形势下,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对《条例(试行)》精神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在加强党建工作上,以贯彻落实《条例(试行)》为契机,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凝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根”铸“魂”。一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开展“党建入章”回头看,确保党建工作要求进入公司章程全面规范;严格执行公司决策事项管理办法,坚持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二是着力强化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加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加快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推进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技术技能职务选拔,加快培养一批工匠型技能人才、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和国际化人才,构建纵向梯队分明、横向融会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发展方向。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建立“第一议题”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机制,推动各级中心组用好理论学习“集中研讨、撰写心得、理论宣讲”等三个方法。三是大力开展文化文明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公司志、公司纪录片、报告文学宣传贯彻,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党规,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实施好“直过民族”帮扶,巩固好“挂包帮”脱贫成效,深入开展“百千万工程”和消费扶贫等工作。 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增添“红色动力”。一是坚持抓党建从生产出发、抓生产从党建入手。坚持周督办、月度经济活动分析会、年度工作会等形式,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努力争创红旗党支部。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领导和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持续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创新开展多领域厂际竞赛和多专业多工种技能竞赛。高质量召开季度职工座谈会,继续做好困难职工精准帮扶、送医下基层等工作。深化“青”字号品牌创建活动,汇集推动公司发展的强大合力。 持续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振精气神。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挥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高质量开展内部巡察,深化和巩固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本部机关化”问题整治,切实解决“三多两长一低”等问题。三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完善监督责任体系,创新监督方式,推进纪委专责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 强化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保障,提供党建治理模式。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全面规范履行党建责任。修订完善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把考核评价结果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相衔接,作为评先选优、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着力强化党建工作组织保障。结合机构改革,合理设立工作机构。坚持“年初有安排、季度有研究、过程有检查、年底有考核”的“四有”党建工作机制。规范使用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建好用好党组织活动阵地。三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和使用。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选拔优秀党务人才,坚持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定期举办党务人才技能竞赛,建立党务人才库,推动党务人才与业务人才双向交流。 (作者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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