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昆明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2个;创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个、全国民族团结教育基地3个;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64个。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昆明市的主要做法有: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为组长的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2019年,《寻甸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成为我省首个县级示范条例。 切实履行省会城市的责任担当。在国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的基础上,增加创建“进军营”“进景区”“进基层政法单位”活动,由9位市级分管领导牵头抓创建。2019年,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办“和谐昆明 相约北京——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展”系列活动。 切实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坚持推进脱贫攻坚与民族团结进步“双融合、双促进”,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东川区相继脱贫摘帽。2015年以来在昆一中等4所优质中学开办普通高中“民族班”“阿诗玛班”,共招收少数民族学生658人。建成省级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195所。 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100个主题公园(广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馆、“中华民族一家亲”群众教育馆、“红石榴”主题街区,挂牌命名19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场教学点,在全国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项目建设。 满怀深情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搭建“五位一体”服务平台,创新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数据化、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举办“昆明民族时装周”“浓情石榴籽 奋进新时代”“融荣与共 同心同行”“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 续写民族团结誓词碑”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昆明民族大舞台”系列活动,搭建各民族沟通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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