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持续深化巡察监督,在不断总结前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12345”工作机制,聚焦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和焦点,强化发现问题的精准性、认定问题的严谨性和整改落实的有效性,不断补齐短板和漏洞,着力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该区共开展2轮巡察工作,第3轮巡察工作正在进驻阶段。前2轮共派出15个巡察组对13个单位和85个社区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1691个,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13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46条。 问题线索办理“一个联动”。巡察办、巡察组、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在巡察期间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重要问题线索办理,经批准后实行边巡察边移交,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重要问题线索处置。 巡察反馈“两个出席”。巡察组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时,邀请被巡察单位的分管联系区级领导和对口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反馈会议,并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提要求,进一步明确区级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做到责任落实有的放矢。 巡察工作“三个汇报”。坚持巡察工作情况向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以严格的工作程序确保巡察工作质量。 巡察过程“四会沟通”。一是情况沟通会。各巡察组每天工作结束后召开组务会,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分析,找准巡察主攻方向。二是问题分析会。巡察办定期到各巡察组了解并帮助解决巡察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三是交流座谈会。巡察办在巡察期间定期召集各巡察组组长和副组长召开专题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心得体会,提高巡察干部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四是阶段汇报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巡察期间及时听取各巡察组阶段性巡察成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巡察整改“五级验收”。按照被巡察党组织自行验收、分管联系的区级领导督促验收、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实地验收、巡察办审核验收、区委常委会批准验收的“五级验收机制”对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围绕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巡察整改实行挂账、销账管理,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截至目前,去年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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