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何乐琴) “党员干部出现破坏营商环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反馈所在部门进行通报,并纳入个人廉政档案。”近日,大理市以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为抓手,列出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划出政商交往“警戒线”。 该市纪委监委聚焦“六稳”“六保”任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推行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制度。结合监督检查所发现的监管执法、政务服务、市场环境、工作作风、政商关系等方面存在问题,明确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23项“不可为”行为,着力解决在“开办企业、登记财产、获得用水、获得用电”等评价指标中企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该市还跟踪关注企业发展难点,明晰了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定期走访企业等“当为”和“应为”事项,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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