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紧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为主线,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过程管控、评价反馈的“321”体系。 “3”是指“三类清单”细化明责:区纪委每季度下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党(工)委(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街道党工委制定下发“社区(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要求措施、规定完成时限,由各单位各部门“照单履责”。“2”是指“两项审核”强化督责:每季度末各党(工)委(党组)通过“互联网+”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区纪委进行“线上审核、线下复核”,实时了解掌握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1”是指“一个专题报告”严格评责:党(工)委(党组)书记向区委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21”体系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做到了“进度清可把控、结果清可考核”,消除了“搞突击”“走形式”的现象,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 李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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