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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5日 星期三
嵩明: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专项整治违规借贷

    “此次专项整治,全县共57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对象1603人,涉及违规借贷资金359万元。”这是嵩明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取得的成效。

    今年8月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将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监督重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对嵩明县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聚焦监督职责,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重要抓手,加大查处力度,持续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该县纪委监委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深挖细查其背后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共排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及违规借贷问题线索2件,均已了结。

    同时,协调该县公安局、法院对2013年以来发生过借贷纠纷案件及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出的情况汇总,梳理排查问题线索12条。组成4个监督检查组对26个单位开展专项检查,重点聚焦各责任单位自检自查安排部署是否到位、领导干部是否按照规定上报,并对梳理汇总的37名领导干部借贷问题进一步核查,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6个。

    整治期间,该县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监督方式,梳理汇总《关于违规借贷问题相关问题解释》,并将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12388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张杨 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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