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中旬在昆明召开,具体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依法确定。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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