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建国 通讯员 吴再忠)12月1日,水利部网站发布《水利部关于公布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市、区)名单的公告》,全国47个改革成效突出的县(市、区),被确定为第一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保山昌宁县光荣上榜。 近年来,昌宁县积极探索小型水库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之路,从机构、管理、经费等方面不断对改革进行创新和完善,逐步形成型水库“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局面。2016年以来,先后成为云南省基层水务服务能力示范县、全国55个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等。 针对于境内山高谷深、山多地少,水资源丰富和水利发展滞后长期并存的特点,昌宁县始终把水利建设作为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以建设和管理蓄“耐力”,让好工程发挥好效益。在建设上,立足水资源特点,因地制宜抓建设,累计建成中小型水库76座、小塘坝284座、小水窖42074口、小水池1545个,总库容达8964.83万立方米,全县水利化程度达到57%,农村人饮安全目标全面实现;在管理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年度维修养护项目打包进行招标,签订年度维修养护工程合同,由中标单位统一进行年度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全县累计完成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74件,完成投资591万元;在安全上,实施除险加固、灾后薄弱环节、维修养护、信息化建设等工程,78座小型水库得到有效加固,建成了场所充足、设施配备齐全的水库管理所,安装了雨量监测系统78套、视频监控系统5套以及相应的警示标牌等。 昌宁县坚持把水利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高服务发展能力,凝聚建设管理合力,用好环境带来好效益。创新库区经营,以多元化经营建活力库区,盘活水库资产,实行“家庭经营”模式,增加管理人员收入。全县78座小型水库年累计创收约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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