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对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及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持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把准政治定位、强化巡察监督,聚焦职能职责、突出监督重点,紧盯问题整改、发挥利剑作用,有力助推普洱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强化政治巡察监督职能 普洱市委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作用,按照“一次一授权”的要求,自2018年7月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启动开始,市委派出7个巡察组,先后共3轮对景东、景谷、孟连、西盟、江城、澜沧、墨江7个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市委巡察组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目标开展专项巡察,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扎实推动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有效促进工作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普洱市委巡察组细化巡察方案,增强巡察针对性和时效性。采取“蹲点调研”和“巡回检查”方式,适时深入驻地开展指导督导,确保巡察突出一个“专”字,紧紧扭住“责任”二字,精准发现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损坏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巡察,累计发现问题115个,其中:县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问题47个,县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问题31个,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3个,作风问题19个,其他问题5个;移交问题线索53件,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其中市管干部1人。 “三力”齐发用劲抓整改 坚持对标看齐,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巡察监督和成果运用相结合,“三力”齐发用劲,立行立改,做实“后半篇文章”。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和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同推动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监管责任等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精准扶贫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针对“易地搬迁工作落实有偏差、存在资金到位率低、缺口资金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农户入住率低”等问题,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迅速整改,娜允镇南抗村富尼村民小组贫困户老三等37户群众高高兴兴地搬了新家。 巡察整改与挂牌督战并驾齐驱,彰显活力。把专项巡察整改列入扶贫成效考核内容,通过挂牌作战、专项督导,强化整改全程督导、跟踪督办,特别是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扭住不放,持续跟踪、反复督导,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到位。普洱市8个贫困县对脱贫攻坚开展常态化督导,实现巡察整改与挂牌督战并驾齐驱,脱贫攻坚的实效性得到显著提高。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督促国庆乡党委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人,牢牢抓住整改重点,建章立制,全面落实4个方面10个问题的整改;责成县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进而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国庆乡财政所原所长给予党纪处分。 专项治理和长效机制相得益彰,彰显威力。普洱市紧盯扶贫任务、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干部“五个重点”开展专项巡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彰显巡察监督促进发展的政治功能。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通过抓整改、促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运作模式,走出了一条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的绿色生态致富之路,形成绿色产业发展体系,奏响了脱贫攻坚战最强音。 本报记者 刘宣彤 李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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