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霞 据《健康时报》报道,“带着‘人民医院’四个字,却不是公立医院。”河南省许昌市民李雁(化名)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在许昌,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多家“人民医院”,实际上已成为私立医院。此外,陕西省宝鸡高新人民医院、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第一人民医院等冠以“人民医院”之名的,同样不是公立医院。 在公众的固有认知里,“人民医院”肯定是公立医院,但遗憾的是,现实中有不少“人民医院”并非公立医院,在患者询问时也支支吾吾,不敢亮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这样的名称设定,的确容易带来误导,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对此,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不少。早在2008年,原卫生部就已发文规定,“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今年7月,国家卫健委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名称。 这意味着,规范医疗机构的名字早已成为共识,为何还存在私立的“人民医院”呢?这背后,多方反复提及一个词:历史遗留问题。那就是,曾经的公立医院虽然改革了,但并没有变更名称。而对这些医院来说,“人民医院”四个字就是金字招牌,自然不愿意主动舍弃。这说到底,还是因为一些地方医疗监管部门的懒政,而患者则成为无辜的受害者。因为根据爆料,一些私立的“人民医院”不仅收费高,而且专业水平堪忧。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对医疗机构来说,若想取信于患者,光靠“人民医院”四个大字肯定是不行的,还需要看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收费合不合理等因素;而对医疗监管部门来说,绝不能再当鸵鸟了,必须严厉督促私立的“人民医院”改名,避免患者们被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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