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敏飞 日前,记者从云南交警总队获悉,今年1月5日起,云南公安交管部门在昆明、曲靖、玉溪、保山4个市试点开展公安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应用工作。目前,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已在昆明、曲靖、玉溪、保山上线。值得提醒的是,在3日内学习满30分钟并审核通过后,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减1分,每个记分周期最多可减6分。 早在去年初,公安部就发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根据这一“工作规范”的精神,“学法减分”被提上议程,社会对此寄予厚望,不少驾乘人员都表示“很开心”,纷纷认为这是一项民心工程。 从此次云南四地的试点来看,推行“学法减分”还是谨慎稳妥的,比如,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学法减分”什么情况不可以,都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再比如,“学法减分”不能预存分值,等等。相关规定不仅细致入微,也很有现实的针对性。“学法减分”试点的谨慎,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呵护道路安全。无论是公安部的“试行”,还是云南的“试点”,都意味着这是制度以人为本的生动彰显,也充分释放出制度的善意,最终要看的,还是相关措施的实施效果好不好,有没有达到预期。 对“学法减分”来说,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希望用这样的方式倒逼交通违法驾驶人从“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让驾驶人拥有更好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但凡事皆有两面性,“学法减分”的初衷与目的值得点赞,但也有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一部分人在“可以减分”的心理暗示下,开车时顾虑减少,更加放飞自我,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 这意味着,试点“学法减分”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用大数据来分析与研究试点之后的一些现实情况。比如,通过“学法减分”的驾驶人,在同一事项上“再犯”的比例高不高?有没有一些改变?比如,在某一类的交通违法行为上,通过“学法减分”和没有通过“学法减分”的驾驶人,现实的情况有没有改变?再比如,试行“学法减分”之后,交通违法行为是更多了还是更少了?等等。这些现实问题,完全可以用算法结果来具体化,而这些数据,也将成为“学法减分”是继续试点还是直接推行的重要依据。 试点,本身就承载着探路的责任。对此,我们既不能被外界的点赞蒙蔽了双眼,也不能因为一些人的担心与焦虑而停滞不前,而应该在其试点一段时间后,用科学的手段来衡量与评估其“灵不灵”“行不行”,这才是“试点”最终的价值与意义。“学法减分”的试点如此,其他各项政策的“先行先试”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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