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丽槐) 2020年,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为全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监督,凝聚打赢“两场战役”精神力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深入一线督查督导疫情防控,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始终奋战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 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监督,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有序回升。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帮助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就业、增加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作用。 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加强监督,推动乡村振兴与全面脱贫有效衔接。调研和测评全市产业扶贫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助推产业扶贫有关工作的落实。 聚焦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加强监督,切实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调研,推动解决“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授权不充分”“体外循环”等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 聚焦推动绿色发展和美丽保山建设加强监督,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调研怒江、澜沧江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情况,督促政府将“两江”流域重点污染源、生态脆弱区修复治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和“十四五”规划,集中力量实施综合治理。 聚焦法治保山建设加强监督,促进市域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调研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推动解决一批严重侵害公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据统计,2020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和报批地方性法规2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项,开展执法检查7项、工作调研7项、专题询问1次、代表视察6次、工作评议2次、工作测评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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