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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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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加快推进现代综合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以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多层级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为重点,推进物流基础设施与全省产业体系融合发展,将我省建设成为连接印度洋与太平洋陆海联运体系的国际战略纽带、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综合物流枢纽。

    第一节 构建“四出省四出境”物流通道体系

    对内主动衔接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形成北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向粤港澳大湾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东向长三角地区、西向西藏的“四出省”物流通道体系。对外加快推进泛亚铁路、沿边公路、国际航线、国际航道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连通中缅、中越、中老泰、孟中印缅的“四出境”物流通道体系。

    第二节 统筹推进物流枢纽建设

    大力推进昆明、大理、红河(河口)、西双版纳(磨憨)、德宏(瑞丽)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启动文山、昭通(水富)等省级重点物流枢纽建设,以省级重点物流产业园为载体,以滇中城市群为核心,以沿边地区、滇西北、滇东南、滇东北为重点的物流产业集群和物流枢纽体系。

    第三节 构建全省多式联运物流网

    以昆明国家物流枢纽为中心,红河(河口)、西双版纳(磨憨)、德宏(瑞丽)三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为支点,昆明—大理—瑞丽、昆明—普洱—磨憨、昆明—昭通/曲靖、昆明—弥勒—开远—蒙自—河口(昆明—弥勒—文山—砚山—富宁)四大物流通道为支撑,加快形成“一中心、三支点、四通道”的多式联运物流网。

    第四节 推动建设智慧物流平台

    重点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物流基础设施,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运输、仓储、搬卸装运等物流环节中的应用,促进物流基础设施与数字化平台协同发展,优化整合物流资源,促进协同化、组织化,打通物流基础设施运行服务全链条,提升物流基础设施营运效率。

    专栏21  物流枢纽建设重点工程

    国家物流枢纽(7个)。空港型:昆明;陆港型:昆明;商贸服务型:昆明、大理(祥云);陆上边境口岸型:红河(河口)、德宏(瑞丽)、西双版纳(磨憨)。

    省级重点发展物流枢纽(19个)。空港型:德宏(芒市)、丽江、保山(腾冲)、西双版纳;陆港型:曲靖、大理、红河、昭通;港口型:昭通(水富);生产服务型:昆明、曲靖;商贸服务型:保山、楚雄、玉溪、普洱、文山、昭通;陆上边境口岸型:保山(猴桥)、临沧(清水河)。

    省级培育物流枢纽(11个)。空港型:保山、红河、迪庆;陆港型:临沧;港口型:文山(富宁);商贸服务型:昆明(寻甸、宜良)、丽江、德宏;陆上边境口岸型:怒江(片马)、文山(天保)。

    第四章 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能源革命,优化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安全、可靠、绿色、高效的智能电网,推动形成连接东西、贯通南北、覆盖全省、联通国内外的油气管网格局。

    第一节 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产业发展布局,优化电力生产、输送通道建设和布局。持续巩固加强主网网架和配网,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和电网调节性、灵活性,提高电网安全可靠稳定水平。强化中心城市和绿色先进制造业的电网基础设施,促进能源就地消纳。全面提高城市地区供电可靠率。加快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彻底解决配电网长距离供电。大力推进数字化绿色智能电网建设,加快“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第二节 服务国家“西电东送”战略

    坚持国家战略优先,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发挥好昆柳龙特高压多端直流示范工程等跨省消纳清洁能源的重要作用,支撑“西电东送”电量稳中有增,推动“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 加快油气基础设施建设

    以中缅天然气管道为依托,推进全省天然气“一张网”建设,建设覆盖全省各州、市的支线管道,实现州、市全通,省内支线管网、滇川、滇桂管道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天然气利用,大幅提高全省工业用气占比。加快推进燃气下乡工程,提高偏远和农村地区天然气利用能力,推动农村地区“以气代煤、以气代柴”,在冷凉地区探索实施天然气集中供暖。加快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原油和成品油储备项目,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完善成品油管网布局,加强管道互联互通,形成以昆明为中心,连接全省主要州、市和消费区、联通省外的放射状成品油管道输送网络。

    专栏22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主网。新建天星、柳井、鹤城、保东、西山等输变电工程,加快推进龙海—铜都、罗平—鲁西等工程建设,新建500千伏变电站5座、扩建13座,新增变电容量2200万千伏安以上,新建500千伏线路1200千米以上。完善配网。加快建设220千伏及以下配网,提高供电可靠性,新增220千伏变电站40座、扩建20座,新建220千伏线路5000千米以上。提升农网。持续推进农网改造升级,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和户均配变容量“两率一户”指标,建成智能高效、安全低碳、多样互动的现代农村电网。

    电力互联互通工程。全力推进与周边国家的高电压等级电网互联,实现中老联网(输入),中缅、中越直流联网(输出)。到2025年,全省跨境联网通道总能力达450万千瓦。

    成品油管道建设。围绕国家石油炼化基地一体化项目建设,在成品油管网主骨架基础上,完善成品油管网布局。加快国家成品油管道省内支线建设,完善石油炼化基地外输管道,重点建设建水—普洱—版纳、楚雄—攀枝花—华坪、保山—德宏等成品油管道。到2025年,全省成品油管道达到2500公里以上,输送能力达到3128万吨/年。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围绕中缅天然气干支线管道及页岩气产区建设情况,打通桂气(海气)入滇、川气入滇的战略通道,建设南环线、东干线天然气输送干线,形成以中缅天然气管道为主轴,覆盖全省的“一横一环四纵”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到2025年,全省通管道气总里程力争超过5000公里,16个州市中心城市通管道气。加快昆明盐穴储气库、玉溪和曲靖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的建设,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聚焦滇中地区、旅游重点城市和高速公路主干线建设智能充电桩,扩大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到2025年,建成4万个公共充电桩,实现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统一平台管理。

    智能电网。以数字化绿色化为引领,加快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在电网的应用,推进昆明、玉溪、大理、维西、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等5个智能电网示范区建设,提高电网调节性、灵活性,保障电力供给,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到2025年,基本建成主动感知、安全高效、决策智能的数字化绿色智能电网。

    第十一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以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为底线,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推动实现“四个全覆盖”,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实现历史性转移,让脱贫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到2025年,全省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97%以上。

    第一章 保持全面脱贫政策总体稳定

    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摘帽县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第一节 稳定财政投入

    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投入保障,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持续增加农业农村投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的延续执行。

    第二节 加强金融支持

    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服务“三农”的积极作用,扩大“三农”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

    第三节 完善土地政策

    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土地政策,支持脱贫地区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帮扶等重点项目需要。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向脱贫地区倾斜。用好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用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政策。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帮扶工作。

    第四节 强化人才支撑

    支持优秀年轻干部到欠发达地区工作,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挂职任职。加大脱贫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实施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依托东西部协作,开展干部双向挂职锻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脱贫地区就业创业。

    第二章 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顶层设计,制定接续欠发达地区发展政策措施,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

    第一节 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

    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分类指导、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保障基本生活。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及时将有返贫和致贫风险的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细化帮扶措施,继续精准施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节 完善东西部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编制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专项规划,明确帮扶协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央定点帮扶、省内定点帮扶等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大格局;编制国际扶贫合作专项规划,为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减贫经验和中国方案。建立跟踪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节 完善项目资金资产管理监督机制

    全面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健全资金资产管理工作动态监测机制,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资产管理机制。

    第五节 完善考核评价和宣传机制

    改革绩效目标考核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标准和程序。全面宣传扶贫事业历史性成就,全面展现新时代扶贫脱贫壮阔实践,深刻揭示脱贫攻坚伟大成就背后的制度优势,向世界讲好中国减贫生动故事。

    第三章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示范村支持力度

    在脱贫县中集中支持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成一批美好生活示范村、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对于加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边疆安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繁荣,打牢“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实基础意义重大。

    第一节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将怒江、迪庆等地区的深度贫困脱贫县纳入国家集中支持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项目资金安排、帮扶力量配置、政策措施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数量较多以及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给予分类别分层次重点支持。

    第二节 加大美好生活示范村建设力度

    以农村低收入人口数量较多的行政村、革命老区核心村、“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抵边村寨等为重点,围绕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文化、消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善等,持续改善脱贫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一批美好生活示范村。

    第三节 加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对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乡村旅游、民族文化、民宿休闲、田园观光等多元化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第四章 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内生动力

    以加快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为重点,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参与产业开发,构建农业、工业、旅游业、农村电商等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帮扶局面,培育壮大特色产业规模,增强欠发达地区自身发展动能。

    第一节 加大产业帮扶

    加大脱贫地区产业帮扶力度,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加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促进稳定销售,推动产业提档升级。围绕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目标,培育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增收主导产业。建立健全帮扶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多措并举的帮扶产业局面。帮扶产业项目要到村、到户、到人,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增加群众收入,实行以奖代补精准帮扶,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产业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第二节 加大就业帮扶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巩固脱贫人口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扶持企业在欠发达地区发展帮扶工厂、帮扶车间,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力度,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劳动力就业。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对外出务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给予奖补支持。

    第三节 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聚焦大型集中安置区,提升完善教育、医疗、就业、产业、社区管理等配套设施。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多渠道增加搬迁群众的就业机会。加快推进农业基地建设、帮扶车间投产运营,进一步健全产业帮扶机制。做好迁出区土地资源流转,保障搬迁群众收益。积极引导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支持安置区的后续扶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抓手,继续深化社区治理,推动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第四节 加大消费帮扶

    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政府引导,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机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场景应用等媒体平台,宣传推介脱贫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旅游文化、特色产品等,加大欠发达地区农产品销售电商服务平台和冷链、物流、仓储等建设。

    专栏2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重大举措

    四个专项行动。建立全省统一的救助平台、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一平台三机制”。

    四个全覆盖。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

    种植业。支持经济林果、经济作物、特色蔬菜、中药材等种植,支持良种、良法推广和灌溉设施、用电、道路等建设。

    养殖业。支持牛、羊、猪、家禽、水产等养殖,支持良种、良法推广和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等建设。

    加工业。支持农林产品加工等帮扶车间建设。到2025年建成3000个帮扶车间。

    服务业。发展乡村旅游、餐饮服务和物流、仓储、冷链、电商等,支持革命老区利用遗址遗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发展红色旅游。

    小额信贷贴息。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使用小额信贷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贴息支持。

    第十二篇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一章 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质量效益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业要素支撑保障,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

    第一节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和加强种粮农民补贴,提升收储调控能力,坚持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加强种子库建设,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生猪和肉牛产业发展,提高生猪和肉牛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绿色化养殖水平,提升屠宰和精深加工能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统筹抓好“一县一业”和百业兴旺,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和现代农业产业强镇、产业园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综合布局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服务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

    第二节 强化农业发展要素支撑保障

    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新建一批水库灌区,加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全面完善小水网建设,统筹解决好农田水利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实施土地平整、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等设施建设。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加强农业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做好干旱、洪涝、低温冷害应对,加强病虫害、边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等。

    第三节 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探索通过“县管乡用”等多种方式,均衡配置人才资源,推进城市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服务乡村。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完善相关激励机制,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推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

    第四节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核心、家庭经营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为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为关键,通过家庭农场、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入国际先进的产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管理办法,提升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第五节 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融合。大力实施招大引强战略,构建招商引资平台,积极引进龙头企业。

    第六节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运用物联网、卫星遥感、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促进农业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创建国家级智慧农业示范区。创新农村电商模式,建立符合电商行业及消费需求的农产品供给体系。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支持经营主体入驻电商平台,建设“云品荟”电子商务直供平台,加快培育一批电商服务企业,鼓励各类基层服务网点和农家店开展电商服务。到2025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覆盖率达100%。

    第二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第一节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

    整合农业农村、各级财政、住房建设、交通水利、旅游文化、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移民搬迁等项目资金,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推动我省农村面貌整体改观、整体提升。建设10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000个精品示范村、10000个美丽村庄。

    第二节 推进村庄规划全覆盖

    落实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统筹城镇和乡村发展,合理优化村庄布局,科学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聚。严格村庄规划编制科学论证、衔接协调、灾害评估、公开公示等程序,“一村一规划”,三年内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全省村庄规划全覆盖。

    第三节 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

    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古树名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等。加大传统村落保护投入力度,推进历史文化名镇(村)、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生态文化村建设。紧密结合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盘活传统村落资源,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

    第四节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

    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积极推进村庄道路硬化工程。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农村消防给水设施,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和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天然气利用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通信、广播电视、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健全运营管护长效机制。

    第五节 提升农房建设质量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后的维修管护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建立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成果。加强农房设计管理和技术服务,加强农房改造、扩建等建设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消除农房建设安全隐患。

    第六节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第七节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

    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高乡村善治水平。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工程,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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