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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10日 星期三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上接第十四版

    第一节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人才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重要领域国家安全法规、政策、制度。加强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统筹推进涉边、涉藏、涉网、反恐、反邪等重点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强化对网络信息和设施的保护,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第二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加强流动人口、网络空间以及自由职业者等新兴群体的群众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向基层放权赋能,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探索健全城乡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和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推动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并实现全覆盖。加强网格员等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坚持全周期管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省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第三节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灾害防治、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生物安全保护。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实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快江河重点河段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基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数字应急”建设,建立重大风险预警、识别、治理、分析研判等全方位联合防控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第四节 确保经济安全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实现重要产业、粮食储备、通信网络、战略资源、战略物资和水电油气能源等关键领域安全可控,增强产业体系抗冲击能力。维护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正常运行。健全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开展P2P网贷风险整治全面攻坚,严厉整治非法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建立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长期协调机制。确保生态安全、民生领域安全、维护新型领域安全。加强边境生态安全工程建设,完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强化企业境外投资服务,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

    第五节 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畅通和拓展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途径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节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省、州市、县三级涉稳情报信息研判预警机制。定期综合研判社会稳定新动向和热点敏感问题,完善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综合化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联调。深入开展重大风险化解攻坚行动,推动重点领域矛盾风险集中化解。妥善应对特定利益群体维权活动,做好教育、疏导和稳控工作,加强易肇事肇祸等涉稳重点人员管控。妥善防范化解“邻避”问题,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命案防控治理机制,严防“可防性命案”发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境违法犯罪,深化平安县(市、区)、禁毒示范城市等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六节 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认真贯彻党中央治边方略,增强国家意识、国门意识,为党夯实执政根基,为国守好国门。坚持政治安边、富民兴边、军事强边、外交睦边、科技控边,党委把方向、政府总协调、军队当骨干、警方抓治理、民众为基础,构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与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符合的治边格局。加大对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边境失密、边境窃密等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边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建设,以“智慧边境”建设为重点,提升边境管控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云南反恐怖大数据中心和云南智慧边境大数据中心建设应用。落实新时代加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要求,锻造一批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批比较富裕的现代化边境小康村,构筑一条严密的边境防线,制定一揽子支持政策,形成一套严格的边境管控工作机制。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加大对守边固边群众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边民补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强化边境地区党委、政府的强边固防责任,切实筑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专栏32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提升重点举措

    重点领域立法计划。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精选项目、确保质量,重点推进高质量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对外开放、民营经济、环境保护、民生保障、传染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社会信用建设、边境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八五”普法。开展法治文化广场、长廊、主题公园等基层法治宣传载体建设,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宣传中心户”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新途径。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第二期试点建设。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的“五治融合”工程。开展全省基层社会治理综合试点。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研究基地。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城乡社区防控网、街面巡逻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重点物品管控网、重点人员管控网等系统建设。推进涉案财物集中保管中心建设。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与应用,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目标。统一规划建设20个扼守出入滇的重点公安检查站和28个新建迁建二线边境检查站,构建环国边境、环省、环州市“治安防控圈”。推进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达标工作和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设施建设。

    “智慧政法”建设。构建公安、边管、法检、监狱、强戒等全数据、全流程、全协同的信息化平台。

    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网上办理平台等建设,推动平台与综治信息系统相衔接,充分整合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加快纠纷线上解决机制建设。

    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标准建设。加快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推进综治中心与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相融合,实现州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全覆盖。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城覆盖,健全社区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运行机制。

    治理能力提升示范社区(村)创建。以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文化引领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等为重点,创建治理能力提升示范社区(村)。

    和谐宗教创建计划。创建一批“和谐寺观教堂”,开展“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活动场所。提升改造宗教院校。

    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全省全域覆盖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数据感知采集体系、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通信保障和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成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分析中心,开展全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早期识别、风险评估与动态监测。

    防灾减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防灾减灾设施建设,推进区域性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基地、物资储备库救灾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感知网络体系和救援无线通信融合网络平台建设,提升“智慧应急”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五种能力”,形成防、抗、救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应急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遍及城乡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县创建、防灾应急“三小工程”和应急科普教育场所建设,加强防灾避险应急演练,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开展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以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和草原等领域为重点,开展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区域灾害隐患排查,根据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结果,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贯通、行业领域信息共享的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

    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突发事件预警及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公共文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优先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和灾害事故多发易发频发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建设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覆盖全省全部村(居)委会的应急广播体系。

    智慧边境建设。在25个边境县全面部署人脸识别摄像头、“鹰眼”、小型雷达、无人机、红外人体探测仪等新型技防装备,统一推进边境检查站新建(迁建)及智能查验系统建设,实现入滇人车的智能化信息采集核验。建立入境境外人员动态管控平台,开展入境境外人员的智能报警、动态轨迹、分级处置等,建设包含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多级联动能力的边境管理智慧调度体系,全面实现边境数字化管控。

    跨境联合执法机制。完善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建立边境地区突发事件国际应急管理执法合作机制。

    第十八篇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具有法律效力。纲要的实施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健全统一规划体系,完善监测评估机制,举全省之力、集全民之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章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完善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等。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动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政策举措的工作机制,完善决策咨询体系,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好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健全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党委统筹全局、各方合力促发展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 健全统一规划体系

    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务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建立以省级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由省、州市、县市区各级规划共同组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省级规划体系。统筹规划管理,建立目录清单、编制备案、衔接协调等规划管理制度,有效解决规划数量过多、质量不高、交叉重叠的问题。加强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将各类规划纳入统一管理,推动规划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归集共享。

    第三章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纲要提出的预期性指标,主要是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地各部门要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规划意图保持一致。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和主要任务,由各地各部门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牵头部门要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切实保障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强化财政政策对纲要实施的保障作用,财政性资金要优先投向纲要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对纳入纲要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纲要提出的省级重点专项规划,按照“谁牵头编制谁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细化实施方案,确保专项规划有效落实,有力支撑好纲要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纲要中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要强化监测评估和跟踪落实,提升纲要的严肃性、权威性、约束力。规划编制部门要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规划实施情况作为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规划编制部门要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切实加强巡视巡察及审计、督查、考核等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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