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贤 近日,有民众向媒体反映,称自己在旅游途中,因不熟悉当地情况,用餐时通过某团购软件选择了一家好评如潮的饭店,结果却与描述大相径庭,于是大呼上当,怀疑遇到了刷单现象。 刷单,即一些店铺通过付钱请人假扮顾客在网店中大量刷取好评和销量的行为,意在提升自己网店的知名度,其本质就是搞虚假交易。人为制造的虚假评分严重误导消费者,对此必须依法处理。 对于刷单问题,我国早已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侵权责任法》中对此多有涉及。然而,若想阻止刷单,就必须认定具体的哪一笔交易是刷单形成的,而在现前的法律体系以及技术体系中,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举证。因而,仅靠法律手段直接管理,难以真正遏制刷单行为的产生。 用法律监管平台,让平台控制商家,用技术定位行为,多管齐下,方能遏制刷单现象。一方面,平台方作为原始数据的掌控者,应承担其应负的责任和义务,引入多机制的搜索规则,加大对刷单行为的检测、处罚力度,从而使真正优秀的店铺能够良性发展;另一方面,技术手段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定向应用,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检测,刷单现象作为一种规模化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被检测标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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