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抒燕) 4月25日,浙江省工商联与云南省工商联在昆明举行工作交流座谈会并签订《友好合作框架协议书》,将充分发挥工商联在两省合作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两省民营经济协同发展、互惠发展。 为推动《云南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贯彻落实,助力打造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两省工商联结合“十四五”时期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签订协议书,将就工商联建设、商会改革发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经贸投资项目、国际市场开拓等信息建立经常性沟通交流机制,做到互通有无。在具体合作中,将以平台建设为抓手,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协同支持浙江企业参与综合保税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利用云南开放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携手推动两省民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中国-老挝、中国-缅甸、中国-越南经济走廊建设和“一带一路”合作。同时,密切推动两省基层工商联和商(协)会深度交流合作,鼓励支持两省商会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实现资源优势互补,为两省商会会员之间的友好合作提供高效服务。 下一步,云南省工商联将立足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的大通道,主动引导双方工商联、商(协)会对接合作,促进理念互融、信息互通、资源互享,以推动中老合作区浙商产业园建设为重点,构建两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共同携手打造助力民营经济融入新发展格局的示范样板。 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浙江省工商联主席、省商会会长王建沂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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