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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第14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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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30日 星期五
党建引领 护航发展旗飘扬


武定县插甸镇党员干部下乡帮扶 本报通讯员 郝亚鑫 摄




    从国门一线到边境村寨,从冷凉山区到低热河谷……脱贫攻坚主战场上党旗飘扬,支部成为带领群众致富的“火车头”和“主心骨”。

    从田间地头到主责部门,从资金用管到干部作风……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首责,“下沉”一线既督且战,打造具有云南“纪检监察印记”的工作模式,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

    为绝对贫困画上历史性的句号,交上脱贫攻坚党建引领“答卷”,近年来,我省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以党的领导、以党建的实效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压实责任 推动实现尽锐出战

    擂鼓发令,就要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我省清醒认识和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任务的艰巨性,在压紧压实责任上下功夫,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守责、尽责。

    脱贫攻坚,关键是责任落实到人,我省明确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制定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出台加强脱贫攻坚组织保障的7项措施,建立监督执纪问责5项机制,构建了“党政主责、部门同责、干部主帮、群众主体、社会参与”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同责促攻坚”的工作格局。

    ——层层定职责、定目标、定政策、定计划、定投入、定考核,对深度贫困县实行一县一个省级领导挂联、一个重点任务清单“兜底”、一个监测体系跟踪,建立并落实脱贫攻坚“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倒逼、时间倒逼、责任倒逼。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挂联迪庆藏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攻坚任务最重的镇雄县、会泽县,27个深度贫困县分别有1位省级领导挂联。

    打赢脱贫攻坚战,主体责任必须上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决战决胜,监督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持续加大对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既当好脱贫攻坚的“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管党治党的“施工队长”;将监督执纪问责与各级扶贫责任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系统推进“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及应用等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诉求。

    政治巡视巡察加码发力。2020年,省委巡视机构对承担脱贫攻坚重要职责的16个省直部门和脱贫攻坚任务重的6个县(市、区)开展巡视,加强对州市县巡察的指导把关;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统筹安排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灵活运用提级巡察、交叉巡察等发挥监督合力,把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式”巡视贯穿起来,做到督促不包揽、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强有力的巡视巡察推进脱贫攻坚。2019年至2021年初,全省巡视巡察机构共发现与推动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364个,移交问题线索6999条,推动查处违规违纪领导干部1468人。

    选精派强 提升攻坚“战斗力”

    攻克深度贫困堡垒,就要派最能“打仗”的人去。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省统筹力量,下沉作战一线,坚持优秀干部向脱贫攻坚一线集结,坚持选、用、管、育,建好建强扶贫干部队伍,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整合力量,坚持精准选派。5年来,在脱贫攻坚史诗进程中,我省累计选派4.85万名第一书记、21.61万名驻村工作队员,293家省级和驻滇,1.5万个州(市)县单位挂包贫困县、贫困村,75万名干部与贫困户结“穷亲”。

    同时,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昭通市和27个深度贫困县、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我省加派优势力量啃“硬骨头”;选派7932名党员干部支援27个深度贫困县,选派90名优秀处级干部充实到怒江州、镇雄县带队攻坚,选派1295名教师、医生、产业专家到深度贫困县一线工作。每个深度贫困县至少安排3家省级单位、1个省属企业、1个以上民营企业、1个省级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

    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支部一座堡垒,我省持续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组织化程度,不断以党建引领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将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把党员团结在党支部下,把群众聚拢在党员周围,一道走上脱贫奔小康之路,“党建+”跑出脱贫攻坚“加速度”。

    既精选精派,又严格管理。实行网上动态监管,防止“挂名走读”,保障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位在状态。明确驻村工作队员应召回的“八种情形”,严格执行召回撤换制度。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反馈,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对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满意度为90.43%。

    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坚决不让“眉毛上流汗的人”变成“眉毛下流泪的人”。我省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选人用人上牢固树立凭实干和重实绩的鲜明导向,把在脱贫攻坚一线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大力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撤换不称职、不胜任、不负责的干部。

    既提供成长关怀也给予生活关怀。为推动各级干部在战斗中学习战斗、在攻坚中学会攻坚,全省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分级分类开展全覆盖培训,2018年以来,共举办脱贫攻坚培训班2.56万期,培训330万人次。深入实施“全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百亿保险保障计划”,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全覆盖走访慰问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受伤和患重病干部及家属,并不断改善驻村队员、乡镇干部办公环境、提高工作待遇,让扶贫干部真正安身安心安业。

    从严从实 保障脱贫攻坚见实效

    脱贫攻坚,“拳头”使在抓党建上,实效显现在纪检监察工作中。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使命担当,立足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实打实、硬碰硬和科学精准的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017年底,省纪委省监委先行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牵头会同省直12个部门,在全省开展了为期3个多月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2018年又根据中央纪委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制定实施了我省2018年至2020年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重点扶贫项目、重点扶贫资金、前期发现问题“三个清单”专项检查抽查。2018年至2021年初,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8653件,处置办结37227件;处理60912人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395批11097个。

    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贫困县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主责部门落实责任,严肃查处只督不战、层层督战、各自督战和重复检查、会议多、文件多、报表多等问题,让基层干部减负松绑、轻装上阵,确保工作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

    为压实工作责任,推动争先进位,省纪委省监委一年组织召开2次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优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通报机制;对全省贫困县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的发现问题线索数、线索处置情况、立案数等进行量化,特别是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突出监督执纪过程中的成案率、处分人员职务层级等,以“红榜”“白榜”形式通报曝光。

    2020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既战疫、又战贫,不断压实脱贫攻坚监督的政治责任,胸怀“国之大者”,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艰苦努力,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力量集成的“监督动车组”工作模式,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本报记者 谢进 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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