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各地区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不尽相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选取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作出示范。浙江省在探索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具备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基础和优势。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有利于通过实践进一步丰富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有利于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 《意见》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享,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把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作为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低收入群体增收能力和社会福利水平明显提升,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基本建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争取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更高,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更加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共同富裕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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