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树芬) 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加强科学系统规划和政策保障,大力实施“一把手”工程、“凝心聚力”工程、“普惠”工程,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力度,加强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建设,全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面深化,新时代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2019年12月,红河州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十四五”时期,红河州将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作出六个方面示范: 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上作出示范。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强化统筹、高位推进。大力选拔和重用坚决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热爱各族群众的优秀干部。 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上作出示范。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红河故事”。 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作出示范。积极推进多民族聚居的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大力推广蒙自市“建设者之家”工作模式,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 在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作出示范。加快推动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和49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 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上作出示范。“十四五”期间,全州剩余的10个县市将全部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8个、示范单位80个以上,创建全国、全省教育基地7个以上。 在依法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上作出示范。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全面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进一步提升红河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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